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考开考专业清单(2021年)>和<高等教育自考专业基本规范(2021年)>的公告》(教职成厅〔2021〕2号)精神,充分调动主考学校的办学积极性和主动性,为考生自主选择学习容和学习路径创造条件,依据主考学校申请,经研究赞同调整我省高等教育自考体制改革试点商品设计等19个专业考试计划,现就有关事情公告如下:
1、赞同华侨大学等8所面向社会开考主考学校申请的高等教育自考体制改革试点商品设计(专升本,130504)等19个专业的49门课程由我院统一组织笔试调整为由主考学校组织笔试(调整后的考试计划详见附件)。2、即日起,凡有开考上述19个高等教育自考体制改革试点专业的主考学校根据调整后的考试计划实行。
3、有关主考学校要严格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教育自考主考院校笔试课程考试有关工作的公告》(闽考院自〔2023〕23号)需要,规范用统一的答卷卡,认真做好教学培训、考试命题、组织及评卷等各项工作。主考学校要加大考籍管理,调整后的笔试课程成绩,不可转专业或转校,不可转入面向社会和衔接专业考试的专业,也不可办理省际转考,仅限在本省用。4、我院将加大对高等教育自考体制改革试点专业的水平监督,依据开考状况实行专业动态管理,一旦发现违规行为,将取消有关主考学校的主考资格。
附件:闽考院自〔2024〕15号附件-19个调整后的高等教育自考体制改革试点专业计划.pdf福建教育考试院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