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全国高等教育自考将于4月13—14日进行。为了便捷考生参加考试,市教育考试院现将考试期间需要注意的地方温馨提示如下:
▼西宁第三中学(城东区南小街61号)可乘30、39、 41、301路车;
▼西宁第四高级中学(城北区天津路69号)可乘19、 70、82、101路车;▼西宁第十三中学(城北区祁连路315号)可乘10、 19、21、29、80、84、104、107路车;
▼西宁第二十二中学(城东区八一中路8号)可乘2、10、28、35、102路车;1、严禁代替考生或由别人代替参加考试
2、严禁考试作弊或帮助别人作弊违反以上两条根据《刑(九)》处置,将遭到法律的制裁3、严禁通过伪造证件、证明与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
4、严禁扰乱考试知识点、考场秩序,损毁考试知识点、考场设施5、严禁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手机、无线电设施等)进入考场
6、严禁携带与考试内容有关的材料参加考试7、严禁走错考场或做错座位
8、严禁考试过程中在考场内传接物品,擅自离开考场9、严禁交换试题、答卷卡、草稿纸或带出考场、销毁
10、严禁开考信号发出前答卷或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卷违反三至十条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置方法》处置,将遭到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及停考1-3年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