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1工程”建设的目的
推行“211工程”,是中国政府推进高等教育进步,促进高等教育与经济社会进步相适应的一项要紧手段。这一工程的推行旨在为国内经济和社会进步策略培养高层次人才,对提升国家高等教育水平,加快国家经济建设,促进科技和文化进步,增强综合国力和国际角逐能力,达成高层次人才培养基本立足于国内具备极为要紧的意义。
2、总体建设目的及任务
面向21世纪,在“九五”期间,重点建设一批高等学校和重点学科,并在此基础上经过若干年的努力,使100所左右的高等学校与一批重点学科在教育水平、科学研究、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益等方面有较大提升,在高等教育改革尤其是管理体制改革方面有明显进展,成为立足国内培养高层次人才、解决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重大问题的基地。其中,一部分重点高等学校和一部分重点学科,接近或达到国际相同种类学校和学科的先进水平,大多数学校的办学条件得到明显改变,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上获得较大成绩,适应区域和行业进步,总体处于国内先进水平、起到骨干和示范用途。
工程建设的主要内容:
“211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含学校整体条件、重点学科和高等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三大多数。
1、学校整体条件建设:造就一大量学术造诣较深、在国内外有肯定影响的学术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特别应加速年轻人学术带头人的培养,维持一支政治业务素质优良、结构合理、职员精干、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和管理干部队伍深入进行教育、教学改革,优化学科结构,促进学生德智体进步,确保教育水平有较大地提升加大教学、科研必需的基础设施建设,实验室建设和公共设施建设,为培养及吸引出色人才创造必需的生活、工作条件提升办学规模效益加大科学研究工作,努力达成科研成就产业化,加快科技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节奏推进办学体制改革,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增强高等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扩大国内高等教育在国际上的影响。
2、重点学科建设:主如果增强科技前沿范围高层次人才培养的能力。在部分有条件的学校中选择一些对国家的经济建设、科技进步、社会进步和国防建设等范围产生重大影响,可以解决本范围的重大科技问题,并有望获得突破性成就的重点研究基地,加大培养人才的实验条件,拓宽学科面,形成一批学科基础有关、内在联系紧密、资源共享、具备特点和优势的学科群、学科基地,以持续培养本范围高水平的骨干人才。要努力形成覆盖国内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主要行业和范围、带动学科和科技进步、分工合理、相互配套的重点学科体系。
3、高等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主要包含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图书文献保障系统、现代化仪器设施共享系统等建设内容。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将连接全国主要高等学校,并与国际互联网联网,为国内教育、科技和社会各界提供信息服务。图书文献保障系统以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为依托,设立全国综合文献中心和一批学科文献中心,与国内外文献系统广泛联网,打造文献信息子网。依据区域优势,在全国高等学校比较集中的中心城市,结合高等学校重点学科的建设,设立现代化仪器设施共享服务中心,提升设施的用法效率。
“九五”期间“211工程”建设规划任务:
1、第一重点建设2所高等学校,使其在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的整体水平上,接近和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并在国际上确立较高的声誉和地位。
2、着重提升和改变25所左右与国内社会主义建设密切有关、重点学科比较集中、承担较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任务的高等学校的教学和科研基础设施条件,使其在人才培养水平上有显著提升,一些重点学科接近或达到国际水平,并在高等学校中起到骨干和示范用途。要重视支持与基础产业、支柱产业密切有关院校和重点学科点的建设,加强国家急切需要的高级专门人才和应用技术人才的培养力度,以体现“211工程”建设面向经济建设主战场。
3、加大300个左右与经济社会进步、科技进步和国防建设密切有关的重点学科点,增强持续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有关范围高水平人才的能力。
4、完成高等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的基本框架建设。
“211工程”的具体建设方法:
原则上将主要建设内容统筹考虑在拟确定的重点建设大学和要提升、改变的大学中进行,以体现资金的有效用和发挥高等学校的综合效益。少数重点学科及其他建设项目可安排在另外一部分高等学校中进行。
3、工程建设资金
“211工程”所需建设资金,采取国家、部门、地方和高等学校一同筹集的方法解决。按现行高等教育管理体制,建设资金主要由学校所属的部门和地方政府筹备安排,中央安排肯定的专项资金给予支持,对工程建设起推进、指导和调控用途。
部门和地方政府的专项资金,要优先保证国家重点学科、高等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需要,适合安排有关高等学校上水平所需要的基础设施建设。中央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补助国家重点学科和高等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补助少数高等学校整体水平提升所需基础设施的建设。
4、建设程序与组织管理
“211工程”作为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进步中长期规划和第九个五年计划,从1995年起推行。
1、国务院成立了“211工程”部际协调小组,协调决定工程建设中的重大方针政策问题。协调小组由国务院、国家计委、国家教委和财政部的主管领导组成。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211工程”建设项目的推行管理和检查评估工作。办公室由国家教委、国家计委和财政部的有关同志组成,地址设在国家教委。
2、“211工程”按国家基建程序进行审批和管理。中央行业主管部门和省人民政府,商国家教委对申请进入“211工程”的备选院校和学科点进行预审。预审经过后,有关主管部门需向国家教委报送预备立项备案材料。依据“211工程”总体进度需要和国家财力可能,由国家教委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向国家计委报送项目可研报告。国家计委依据建设项目的具体目的和标准,部门、地方和院校自集资金落实状况,与中央专项资金的安排,进行综合平衡和审核,条件成熟一所,批准一所。经审定批准进入“211工程”的项目,由国家计委商财政部和国家教委在年度计划中滚动安排中央补助投资并付诸推行。对符合“211工程”建设需要、与国民经济进步重点密切有关、自集资金落实无需中央专项支持的高等学校,也可列入重点建设计划并享受相应的打折政策。
3、“211工程”建设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管理。各项目主管部门根据工程建设总体规划和推行进展需要,具体负责本部门和当地区“211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认真抓好所属建设项目的各项工作,确保按期保质完成。
5、“211工程”建设进展状况
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直接关心指导下,在国家计委、教育部和财政部的协调领导下,“211工程”建设进展平稳顺利。
“九五”期间,在“211工程”学校中共安排了602个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其中人文社会62个,占10%经济政法57个,占10%基础科学89个,占15%环境资源42个,占7%基础产业和高新技术255个,占42%医药卫生66个,占11%农业31个,占5%。
“九五”期间,“211工程”建设资金总量约为183亿元。其中,用于重点学科建设资金63.88亿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资金35亿元,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0.06亿元,配套设施建设资金73.32亿元。
“211工程”建设推行以来,推进了高等教育的整体进步,推进了部门与地方的共建和多种形式的联合办学,充分调动了各方面的办学积极性,同时也带动了学校办学思想的变化。学校办学条件得到一定量的改变。全国高等教育数字化信息平台初步打造,公共教学设施建设初见效果。“211工程”学校确立了以重点学科建设为核心的指导思想和学科建设在学校进步中的核心地位,高层次人才培养能力进一步提升,科研装备水平有了较大幅度提升,明显增强了其拓展科学前沿范围研究和解决经济建设重大问题的能力,师资队伍建设得到看重,为稳定和吸引人才创造了肯定的工作条件。“九五”期间,“211工程”建设获得了让人瞩目的收获,产生了一批标志性的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