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举办的自考应用型专科、专升本专业的统考课程,考生均参加全国或全省统一命题考试,当次考试不合格的课程,可参加下次相同课程的考试。
根据省招考委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用统一的自考大纲和指定教程,获得全部课程(含实践性环节考核)合格成绩,思想品德经鉴别符合需要,本科专业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合格者,省考委颁发由主考学校副署印章的高等教育自考相应专业的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享受普通高等学校相同种类毕业生的同等待遇。本科毕业生符合学位授与条件的,根据《中国学位条例》的规定由主考学校授与相应的学士学位。凡在国内境内居住或工作的中国公民,与港澳台同胞、外籍人士,不受年龄、性别、民族、信仰、职业和既有教育程度限制,均可报名参加专科专业学习。“专升本”指专科起点的本科专业,各类专科毕业生和在校专科(高职)学生均可登记注册入学,在申请参加自考专升本毕业论文答辩时须查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人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