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确认的目的主要在于让考生核对个人考试报名信息无误并确认考试报名,相信不少人都完成了考研报名工作,下面要密切关注目的院校的考研现场确认公告信息,以免错过时间没办法确认,影响考试资格。本文整理“2019年考研北京师范大学现场确认指南”有关内容,一块儿看看吧
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北京师范大学报考地址现场确认指南
1.本报考地址现场确认对象为:网报时选择“1127北京师范大学”报考地址,顺利缴纳报名费,就读学校在北京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单独考试生、工作或户口在北京的往届生。未网报及未缴费考生不能现场确认。
2.时间:2018年11月8日&mdash十日8:30&mdash16:30
为降低考生在确认现场的滞留时间,请考生依据本人报名号所属范围,根据具体时间安排到我校采集电子照片、确认报名信息,确保现场确认工作有序进行,谢谢合作。
3.地址:主楼一层大厅东侧。点击此处查询北京师范大学平面示意图。
4.须携带材料:
本人截至2018年12月24日仍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户口所在地在北京的非应届考生请携带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工作所在地在北京的非应届考生请携带近三个月的社保个人权益记录,或近期连续三个月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北京居住证》,或所在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以上四种证明材料任选其一即可。
在线报名时未过学历校验的考生应准时到教育部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务在现场确认前将认证报告复印件提交至考试报名学部院系在线验证报告,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在校研究生考生须提供在读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赞同其考试报名硕士生的证明,不然报名无效。
5.学校停车位很有限且停车费较高,请尽可能不要自开车。
6.考生需知
关于准考证下载
请于2018年12月14日-2018年12月24日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准考证。考试时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即可入场。
关于考场安排
考场安排将于2018年12月中旬公布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请届时登陆查看,网址为http://yz.bnu.edu.cn。
关于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2018年12月22日至12月23日。
关于初试成绩
初试成绩预计2019年2月15日后可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网查看,研招办不同意电话查看,不寄发书面成绩单。
关于辅导班及辅导材料
我校不组织任何考研辅导班。除公布的部分考试概要外,我校不提供任何辅导材料。请不要购买所谓的2019年“研究生考试试题”等,以免上当被骗。
诚信考试
请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考。不能寻求“枪手”替考,也不要充当“枪手”替别人应考。不抄袭,不夹带,自觉杜绝各种考试违规作弊行为。
考生作弊状况将记入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和考生的人事档案,作为以后升学和就业的要紧参考。
我校将一如既往地加大考试管理,维护考试秩序,努力打造一个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
预祝各位考生考出真实水平,获得理想成绩!
《刑法修正案》
第二百八十四条: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紧急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别人推行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根据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推行考试作弊行为,向别人非法供应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考试试题、答案的,根据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别人或者让别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置方法
第二章 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置
第五条 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员工的安排与需要,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地方的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卷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卷的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抽烟或者推行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未经考试员工赞同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将试题、答题、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卷或者在试题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名字、考号或者以其他方法在答题上标记信息的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第六条 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在考试过程中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携带与考试内容有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有关资料的电子设施参加考试的抄袭或者帮助别人抄袭试题及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有关的资料的抢夺、窃取别人试题、答题或者强迫别人为自己抄袭提供便捷的携带具备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施的由别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故意销毁试题、答题或者考试材料的在答题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名字、考号等信息的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题、答题、草稿纸的其他以不正当方法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及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第七条 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员工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以下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有关的考生推行了考试作弊行为: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评卷过程中被认定为答案雷同的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去控制,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的考试员工帮助推行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其他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第八条 考生及别的人员应当自觉维护考试秩序,服从考试员工的管理,不能有下列扰乱考试秩序的行为:故意扰乱考试知识点、考场、评卷场合等考试工作场合秩序拒绝、妨碍考试员工履行管理职责威胁、侮辱、诽谤、诬陷或者以其他方法侵害考试员工、其他考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故意损毁考场设施设施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第九条 考生有第五条所列考试违纪行为之一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考生有第六条、第七条所列考试作弊行为之一的,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参加高等教育自考的,当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中止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置情节特别紧急的,可以同时给予中止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置:组织团伙作弊的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考试试题信息的用法有关设施接收信息推行作弊的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别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参加高等教育自考的考生有前款紧急作弊行为的,也可以给予延迟毕业时间1至3年的处置,延迟期间考试成绩无效。
第十条 考生有第八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终止其继续参加本科目考试,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考生及别的人员的行为违反《中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置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 考生以作弊行为获得的考试成绩并由此获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资格资质证书或者入学资格的,由证书颁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责令收回证书或者予以没收已经被录取或者入学的,由录取学校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其学籍。
第十二条 在校学生、在职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育考试机构应当通报其所在学校,由学校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置,直至开除学籍或者予以解聘:代替考生或者由别人代替参加考试的组织团伙作弊的为作弊组织者提供考试试题信息、答案及相应设施等参与团伙作弊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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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中公考研为考生收拾的“2019年考研北京师范大学报考地址现场确认指南”有关内容,期望对大伙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