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领取日期:4月7日—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领取地址:区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科(白岩路256号,区教委三楼316室)。3.领取需要:本人凭身份证原件领取。若须别人代领,请筹备好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座位签打印考试前一周内,考生自行在在线查询、打印座位签,座位签上可见考试地址和详细的考试信息。
3、报考条件1.考生须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参考,两证缺一不可。身份证原件丢失的请到临近派出所开具备头像盖鲜章的身份证明,老考生准考证遗失可在网上打印临时准考证(背面需要为空白,不然作废)。
2.请考生诚信参考,携带与考试内容有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有关资料的电子设施参加考试的,认定为考试作弊,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