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自命题考试概要
考试考哪几科代码:[法律硕士(法学)加试] 考试考哪几科名字:法理学
1、考试内容与报考条件
法理学
考试目的:
1、系统学会法理学原理的入门知识、基本定义、基本理论和现代法治理念。
2、理解法的拟定、法的推行和监督的体制、原则、任务、过程、原则和办法。
3、能运使用方法理学基本理论和现代法治理念来剖析和解决国内法治实践中的现实问题。
考试内容:
第一编法的一般原理
第1章导论?
法学的定义;法学的研究对象;法学体系与分科;法学体系的划分;马克思主义法学与以往法学的原则不同;法学的研究办法与法理学的研究对象和学习意义。
第2章法的定义?
法律的定义;法的基本特点;法的本质和现象;法的要点;当代中国法的本质;其他思想家、法学家关于法的本质的学说。?
第3章法的价值?
法的价值和法的精神;正义与利益的定义;中国历史上与西方关于法与正义、利益关系的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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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权利、义务、权力
权利、义务、权力的定义;权利与义务的分类;法律上的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历史上权利与义务的观念。
第5章 法有哪些用途?
法有哪些用途的定义,法的规范用途;法的社会用途;法的规范用途与法的社会用途的关系;当代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法的社会用途;法的局限性。
第6章 法的历史进步?
法的由来;法的质变与量变;法的历史种类;法的借鉴与吸收;法的移植与法的继承性。
第7章西方国家法?
资本主义法的产生、本质、基本特点;资本主义两大法系的定义、形成和比较;资本主义渊源和分类;资本主义法制。
第二编依法治国,建没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第8章 依法治国总论
法治、德治(人治)和法制的定义;“依法治国”理论的主要内容;依法治国的优越性、局限性和前景。
第9章法与经济?
法与经济的一般关系;法与产品经济—市场经济的关系;法在打造和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有哪些用途。?
第10章依法治国与社会主义政治
法治与政治、政治体制改革;法治与党的领导、当代中国法与共产党政策的关系;法治与国家;法治与民主;法治与人权?
第11章法律与文化
法律意识的定义;法律文化的定义;法与法律意识、法与法律文化的关系;法与道德的一般关系;当代中国法与道德关系的理论与实践;法与宗教宗教的关系。
第12章依法治国与科技?
科技对法有哪些用途;法对科技的影响;法与科技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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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编法的拟定?
第13章法的拟定?
法的拟定(即立法)的定义;立法的要点;法的拟定的基本原则;立法体制;立法程序和立法技术。
第14章法的渊源与法的分类?
法的渊源定义;法的分类的定义;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的渊源与分类;与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范化和系统化。
第15章法律体系?
法律体系与部门法的定义;划分部门法的规范和原则;具备中国特点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第四编法的推行与监督?
第16章法的推行?
? 法的推行的定义;法的实行、法的适用的定义和特征;法律效力的定义;法的溯及力;法律实效;当代中国法的适用需要和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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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的定义;法律关系的类型;法律关系主体的定义、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和责任能力;国内法律关系主体的类型;法律关系的内容—权利与义务;法律关系客体的定义及类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法律事实。
第18章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
守法和违法的定义;违法的构成要点;法律责任的定义;法律责任的类型;法律制裁的定义与分类;当代中国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
第19章法律讲解与法律推理?
法律讲解的定义及其历史进步;法律讲解的办法;当代中国的法律讲解体制;法律推理的意思、用途及三种形式。
第20章法律监督?
法律监督的定义;当代中国法律监督的体系;中国法律监督的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