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享受加分政策考生提交证明材料的公告
各有关考生:
依据教育部的有关政策规定,考生有如下项目可享受初试加分政策:
1.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职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考试报名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试报名条件的,可申请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考试报名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请考试报名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且符合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在2023年3月17近日将本人基本信息表和有关证明材料通过EMS寄送至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我校将对考生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审核无误后将予以加分。若加分后仍未达到国家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需要,则无须提交申请。
邮寄地址:江苏苏州十梓街1号
联系部门: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 编:215006
联系电话:见官方网站
联系邮箱:见官方网站
加分申请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