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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录取是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的要紧组成部分,是全方位考查考生的革新能力、专业素养、综合素质的必要方法,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重点环节。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公告》(教学〔2023〕2号)等文件需要,结合我校实质,特拟定本工作策略。
1、工作原则
(一)坚持立德树人,确保以德为先。坚持把立德树人效果作为检验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根本标准,结实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坚持德智体美劳全方位衡量,以德为先,把考生的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要紧内容和录取的要紧依据,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重视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诚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
(二)坚持分类选拔,确保设计合理。健全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机制,合理设计复试内容。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对学科常识的学会与运用状况与其学术革新潜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常识剖析解决实质问题能力与职业进步潜力。
(三)坚持科学评价,确保客观公正。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方位考查基础上,着重对考生的专业能力、革新精神和革新能力与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查。坚持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合理确定考核网站权重,业务课考核成绩须量化,综合素质考核应有明确的等次结果。
(四)坚持信息公开,确保阳光运行。充分借助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准时准确发布复试、调剂、录取等信息,安排专人在线解答考生咨询,做到第一时间有效回话。实行招生信息“十公开”,确保招生录取各环节的全程公示、第一时间公示。
2、组织管理
(一)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织管理
学校成立由党政主要点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校内纪检监察等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培养单位负责人代表等组成的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落实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上级主管部门、辽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加大组织协调,统筹管理和推进全校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严格实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的流程,审议决策考试招生重大事情等。
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研究生院统一管理本校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拟定复试录取工作策略、编制招生计划分配策略,统一审核各院(系、所)复试、调剂、录取有关操作细节,统一发布调剂信息,统一监督巡查,统一审核复试、调剂及录起名字单,统一办理有关手续,并在此基础上成立由学校有关职能部门组成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组,具体负责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推行及运行保障。
(二)各学院(部、所)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织管理
各学院(部、所)成立以行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以学科核心导师为主要成员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发挥领导小组集体学术决策权利,防止一言堂,集体考核,提升选拔人才水平。切实落实学校复试录取工作策略,同一专业应使用同一种复试方法,同一专业同一批次应选派同一组考核职员,拟定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推行细节(含调剂遴选程序、规则),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备案实行。
各学院(部、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推行,拟定复试工作步骤,进行考务调度、监督管理,并对所有考务职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协调落实复试工作所需的职员、场地、设施等,指导复试小组进行相应的考核工作。各学院(部、所)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学科(专业)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本学科范围专业技术职员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及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负责具体考核工作。复试小组职员确定后,不能随便调换、不能在复试过程中离开,如遇特殊紧急状况,应提前做好重点职位替补职员的筹备,并第一时间报研究生院批筹备案。在复试前要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查评价建议。复试小组成员在对考生进行考核时,均须在各学院(部、所)指定的场地统一集中进行,并独立完成评分。各复试小组配备2名工作秘书,学术秘书主要负责会场筹备、文档资料筹备、复试记录等考务工作;技术秘书主要负责资格审察、复试平台运行、电子材料筹备、双机位监考等技术保障工作。
3、复试方法
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法采取现场(线下)复试、互联网远程(线上)复试两种方法进行。
采取现场(线下)复试方法的专业有:政治经济学(020101)、西方经济学(020104)、世界经济(020105)、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030501)、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030503)、思想政治教育(030505)、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030506)、化学(070300)、化学工程与技术(081700)、会计学(120201)、企业管理(120202)、旅游管理(120203)、公共管理学(120400)、公共管理(125200),其他专业均采取互联网远程(线上)方法进行复试。互联网远程复试系统用及有关需要详见《沈阳师范大学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互联网远程复试考生需知》。
4、复试时间
考生根据考试报名学院规定的时间按时参加复试,逾期不参加考试者取消复试资格。
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拟安排在3月31日—4月3日进行,调剂考生复试时间拟安排在4月8日及将来进行。各学院(部、所)在相应时间段内根据复试推行细节组织推行,具体时间和需要以各学院(部、所)实质公告为准(各学院将提前电话公告考生)。复试录取工作原则上于4月28近日全部结束。
5、复试人选
(一)分配招生计划
学校依据2024年国家下达的硕士生招生计划进行统筹分配,统筹考虑学科建设层次水平、专业的招生能力、培养水平与水平、导师队伍建设、学位点建设效果及初试一志愿上线状况等,拟定2024年研究生分专业招生计划策略,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向考生公布。
(二)确定一志愿复试人选
初试成绩符合《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需要》(国家分数线)中对A类区域考生需要的第一志愿考生,对其初试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根据1:1.2的比率确定复试人选,合格生源比率不足的,按实质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其中,2024年考试报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对其初试总分(单科不作需要)与对应学科门类国家分数线的差值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等额确定复试人选,如第一轮没有完成当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人选依次顺延,调整相应专业招生计划。
(三)确定调剂复试人选
所有调剂考生需要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管理软件”申请且已同意我校的复试公告后方可参加复试。调剂工作由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推行,依据调剂考生的基本需要(含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初试科目、初试成绩需要等,其中初试成绩含加分)进行遴选,根据高于1:1.2的比率确定复试人选。具体方法详见《沈阳师范大学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调剂工作策略》(附件5)。
6、资格审察
(一)考生个人学籍学历确认
所有参加我校复试考生均须在复试前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看个人学籍学历信息,确认学籍学历信息可查看到且符合本专业考试报名条件。对学籍学历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以备审核。考生因个人存在问题而产生的所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考生提交审核材料
1.基本材料
(1)政审材料
填写后加盖组织部门公章。应届生由就读学校的所在学院负责,往届生由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社区负责(附件1)。
(2)诚信复试承诺书
根据需要请考生在承诺书中将有关内容抄写在横线上,且须手写签名并写明签订承诺书的日期(附件2)。
(3)个人信息有关证件
非应届生: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及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权威机构出具的《学历证书认证报告》。
应届生:有效身份证件及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另外,自考应届毕业考生无学籍,提供学习期间成绩单即可。
(4)初试准考证
考生参加复试时务必出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二者缺一不可,不然不准参加复试。
2.其他材料
(1)考试报名或调剂学习技巧为“非全日制”的考生均需填写并提交《沈阳师范大学2024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定向培养登记表》(附件3),“全日制”定向考生不需要填报。
(2)考试报名类别为“非定向就业”,调剂或录取时需变更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需填写并提交《沈阳师范大学2024年定向培养研究生信息变更表》(附件4)。不区别学习形式,即“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如需将它变更为“定向就业”均须提交。
(3)考试报名“退役大学生专项计划”的考生,复试时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三)考生复试资格审核
各学院(部、所)负责组织推行考生资格审核,核对考生的考试报名信息、准考证、学历证书(证明)和有效身份证件等。参加现场(线下)复试的考生应将有关资格审察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提交到相应学院进行审核;参加互联网远程(线上)复试考生应将有关资格审察材料电子版发送到相应学院指定邮箱。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复试。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7、复试范围及内容
(一)复试范围
专业常识测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考核内容及范围以《沈阳师范大学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及学校官方网站公布的复试有关科目考试概要为准。
(二)复试内容
复试考核内容包含专业面试、专业常识测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等三个部分,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1.专业面试(满分50分)
各培养单位可依据各学科专业种类和特征选择考核内容及方法。考核内容主要包含:
(1)专业素质
①大学阶段学习状况及成绩;
②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常识和应用技能学会程度,借助所学理论发现、剖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进步动态的认知与在本专业范围进步的潜力;
③革新精神和革新能力。
(2)综合素质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心理素质;
②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质工作表现等方面的状况;
③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
④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2.专业常识测试(满分30分)
考核内容以官方网站公布的复试科目和考试概要为主,各培养单位可依据各学科专业种类和特征,兼顾学科基本理论和实践革新能力考查,使用标准化面试方法进行专业常识测试。公共管理(125200)、旅游管理(125400)专业的《思想政治理论》科目由马克思主义学院统一命题,由有关学院(部、所)组织推行。
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20分)
测试语种应与初试外国语科目的语种一致,测试内容包含外语口语、听力测试两个部分,每部分10分。口语测试需要考生进行2-3分钟自我介绍,并用外语回答评委所提出的问题。
非外语专业考生口语、听力测试,英语部分由各学院(所)组织推行;日语、俄语部分(即非外语专业的小语种)由外国语学院组织推行。外国语言文学学科的二外口语、听力测试,英语笔译、英语口译、全日制学科教学(英语)等专业的英语口语、听力测试,由外国语学院组织推行。非全日制学科教学(英语)等专业的英语口语、听力测试,由大学外语教学部组织推行。
(三)加试内容
1.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满分100分)
同等学力考生包含:①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满2年的考生(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1日);②本科结业生;③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④复试时髦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互联网教育考生。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使用标准化面试方法进行,加试科目为所考试报名专业本科阶段2门主干课程,且科目不能与初试科目相同。已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经本人申请,由各学院(部、所)报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可不加试。考试报名法律(035101)、公共管理(125200)、旅游管理(125400)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
2.调剂考生加试(满分150分)
初试未考数学的考生调入理论经济学(0201)、化学工程与技术(0817)、工商管理学(1202)等3个学科专业,须加试《数学能力测试》,考核形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50分。《数学能力测试》科目由计算机与数学基础教学部统一命题,由有关学院(部、所)组织推行。
8、复试组织
(一)复试命题
各学院(部、所)应选派责任心强、可以胜任复试命题工作的教师命制考试试题。命题前要组织培训,切实增强复试命题教师的政治意识、保密意识、法律意识。全体命题员工要严格实行回避和备案规范,复试前均须签订《保密责任书》。
各学院(部、所)要严把命题政治关、意识形态关、信息安全关,提前命制好足量的考试试题,以确保不出现考试试题重复用和泄题现象。命题结束后,须将复试一试题密封完好交研究生院保密室统一管理;复试开始前,各学院委派2人或2人以上到保密室领取复试一试题,交接时确认密封状况,无误后将它交到各复试小组考场。考试开始后,须现场开启复试有关考试试题。
(二)考试前身份认证
采取现场(线下)复试或互联网远程(线上)复试的考生,均须在互联网远程面试系统中完成“两辨别”、“四比对”,对考生信息进行数据比对,加大考生身份审核和复试过程监管,严禁作弊、替考等行为发生。同时,通过互联网远程线上复试的有关专业使用必要的技术方法防范考生通过ChatGPT等人工智能技术作弊。
(三)复试过程需要
1.每位考生作答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除考生不可以作答或作答异常等特殊状况外)。
2.每一个复试小组应付每位考生的作答状况进行现场手写记录,需要全程录音录像,并存档备查,备存时限为一年。
3.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法、时间、考试试题困难程度和成绩评定应统一标准。
4.复试过程中要有统一的复试内容和主持程序清单,确保复试内容、环节不缺项、不遗漏。
5.采取互联网远程(线上)复试方法的专业同一学科(专业)复试工作须用同一互联网平台,中途不能随便更换平台,如因客观、特殊状况确须切换,需要报研究生院审批。
9、成绩核算方法
(一)复试成绩为专业面试、专业常识测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等三个部分考核成绩之和,满分为100分。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考核内容不以量化方法计入复试成绩,专业面试、复试成绩以该项满分分值的60%作为及格分数,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成绩以该项满分分值的60%作为及格分数,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申请调剂到理论经济学(0201)、化学工程与技术(0817)、工商管理学(1202)等3个学科专业且初试未考数学的考生,《数学能力测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合格分数参照《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需要》划定,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考生总成绩为初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值的70%和复试成绩的30%相加之和,且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不含公共管理(125200)、旅游管理(125400)。
2.公共管理(125200)、旅游管理(125400)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3×70%+复试成绩×30%。
根据考生总成绩进行排序,依据招生计划确定拟录起名字单。
(四)在确定拟录起名字单过程中,如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时,则依次根据“初试成绩”“思想政治理论、业务课1、业务课二等三科总成绩”“复试成绩”进行排序,确定拟录取考生。
(五)符合享受研究生加分及照顾政策等考生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
10、复试录取管理保障
(一)落实复试录取工作的主体责任。严格监督复试工作过程,严肃处置违纪违规事件。加大复试过程规范管理,打造完善“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职员”“随机抽取复试一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方位、全程督导,并准时妥善处置好突发事件。学院(部、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考试报名本单位的考生相应的复试结果负责。
(二)严肃考风考纪。在复试过程中,严肃查处考生的违规违纪行为;在有关科目考试未全部结束前,考生不能以任何形式或途径发布、传播、交流或泄露考试试题信息与复试考核的全部内容。一经查实,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置,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情节紧急者,将移送司法机关严肃处置。
(三)实行信息公开规范。复试工作策略、复试成绩及拟录起名字单等信息准时通过教育部“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公布。
(四)实行监督规范和巡视规范。学校有关部门成立复试录取监督小组对复试期间有关工作及舆情进行全方位、有效监督,选派专门职员采取到复试现场与互联网远程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巡视;各学院(部、所)成立由党组织书记、纪检委员组成的监督小组,负责各学院(部、所)复试期间的纪律检查、监督巡视及舆情应付等工作。
(五)实行复议规范。完善、畅通考生投诉、申诉和监督途径,在规定时限内准时受理考生的投诉和申诉。对考生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工作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并准时处置、反馈复试结果。
(六)实行入学复检规范。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对所有考生进行全方位复查。学校将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有关需要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拟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建议》(教学〔2003〕3号)实行;各专业依据实质状况,当令组织拓展思想政治审察及专业课摸底考试等复测有关工作。对于入学资格审察(含思想政治审察)、体检或专业课摸底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需要取消录取资格,不予注册学籍。
十1、本策略由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讲解。
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咨询电话及其他联系方法: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4-8659297986592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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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网:http://yjs.synu.edu.cn
官方公众号: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管理软件:https://yz.chsi.com.cn/yztj
附件1:沈阳师范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治审察表
附件2:沈阳师范大学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诚信复试承诺书
附件3:沈阳师范大学2024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定向培养登记表
附件4:沈阳师范大学2024年定向培养研究生信息变更表
附件5:沈阳师范大学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调剂工作策略
附件6:沈阳师范大学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互联网远程复试考生需知
以上附件1-6请点击此处下载.doc
沈阳师范大学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