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国际贸易中心背景下优化上海营商环境研究

点击数:743 | 发布时间:2025-09-10 | 来源:www.lzmffq.com

    [DOI]10.13939/j.cnki.zgsc.2016.24.219

    1 国际贸易中心营商环境的内涵界定

    国际贸易中心是上海特有些地区进步定位,与国际贸易中心建设相联系的营商环境具备我们的发展趋势和存在条件。与一般行政地区相比,国际贸易中心的营商环境在国际化、法治化、市场化等评价维度应该采取更高的规范和更严的需要。上海的国际贸易中心建设应该在角逐中立原则、准入前国民待遇、常识产权保护、劳工标准提高、环保标准提高等方面有所建树,打造一套初步对接国际最高标准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

    国际贸易中心的营商环境是衡量与评估上海范围内各类所有制企业所面临的进步环境的定量化工具。第一,营商环境是各类所有制企业一同面临的各种外部原因的总和;第二,营商环境是进步环境,是影响企业进步的要紧变量;第三,营商环境是一个定量化的定义,是衡量与评估进步环境的工具;第四,营商环境是以指标的形式体现的,通过对各项指标进行评分,获得对营商环境的精准评价。

    营商环境是一个规范层面的定义,国际贸易中心的营商环境则是与国际贸易活动有关的各种规范安排的总和。跨国实证研究证明了规范对经济进步至关要紧,更有力的产权保护与更少的政策扭曲将使一个国家比其他国家愈加富裕。[1]在世界银行的研究中,营商环境被细化为开办企业、申请建筑许可、雇用职员、登记物权、获得信贷、保护投资人、缴付税负、出入境贸易、合同强制实行、关闭企业、获得电力提供十一项规范性指标。[2]这样来看,优化营商环境的实质是营商规范安排的改革与革新。

    2 上海营商环境存在的问题与弱点

    2.1 行政审批中存在隐性障碍,事中事后监管缺少细节管控

    上海的行政审批规范在实质运行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目前操作层面和行政末梢。行政审批中存在隐形障碍,环评、安评、社评等前置性审批效率偏低,基层办事职员在常识结构、政策水平、工作经验等方面与事中事后导向的政府监管改革不相适应。行政审批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有待加大,行政审批的申请材料、等待时限、运作步骤、告知承诺等事情仍然不够具体明确。区县职能部门在电子政务建设方面进步相对滞后,行政审批的事前告知内容未能达成网络操作,企业在区县办理行政审批时仍然受困于信息壁垒。区县职能部门在办理行政审批时缺少信息共享机制,增加了企业的时间本钱。窗口单位的内部规定与法律、法规、上级政策文件精神相悖,未能与时俱进,影响了行政审批改革的“最后一公里”。

    2.2 中小微型企业过度依靠政府补贴,缺少市场化导向的产业政策

    在产业政策方面,上海中小微型企业过度依靠政府补贴,没形成市场化的中小微型企业培育成长机制。在政府补贴项目的分布方面,产业间、部门间和地区间存在着不平衡现象,缺少与国际贸易中心进步定位相适应的专项补贴项目与引导勉励政策。政府补贴的申请和发放,缺少强有力的信息传播通道,致使部分非公有制中小微型企业被实质排斥在补贴项目的受益群体以外。各种非合法中介机构活跃于中小微型企业与政府部门之间,为企业获得补贴资金提供咨询性服务并收取成本,减少了财政资金的用法效率。除此之外,各类补贴项目缺少科学有效的绩效评价机制,项目资金在科技成就转化、示范工程建设等方面的引领带动用途较弱。

    2.3 地区间税收规范改革不协调,层级间税收打折分担不合理

    在营改增过程中,地区间税收规范改革出现了不协调情况,上海与长三角周围区域在原材料、半成品交易环节存在税收障碍,上海服务业企业开出的增值税发票没办法在周围区域抵扣,增加了企业的经营本钱。在出口退税和其他税收打折环节,政府层级间分担设计不合理,区县分担比重过大,加剧了区县财力与职责的不匹配情况。在税收征管改革方面,税收专管员取消将来,企业感到税务部门的服务水平有所降低,政企之间的信息通道出现堵塞,企业申报纳税的时间本钱有所上升。在细节管控方面,上海地税部门尚需突破,税务登记号与纳税人辨别号不统一,影响了企业申请报税的效率。在“三证合一”改革将来,仍然存在着合并后的“单一号码”与纳税人辨别号分立的现象。

    2.4 超大城市建设用地紧张,产业导入过程中存在资源错配

    伴随经济结构的变化和产业的升级,上海各区县常见出现了建设用地紧张的状况,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开始向远郊转移。区县在产业导入和转型过程中,存在着盲目追求高标准和高新技术的现象,缺少差异化的产业定位。生产性服务业的进步遭到了较强的土地约束,物流园区等基础性功能区的建设总是被排斥在区县的进步规划以外。伴随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远郊区域的产业导入进入了新的进步阶段。现在,远郊区域存在着导入人口与导入产业不匹配的状况,区县层面期望提升产业能级,而导入人口的结构比较复杂,素质较高的部分缺少在远郊就业的意愿,素质较低的部分不可以有效地支撑区县的产业升级目的。

    2.5 企业用工本钱高企,结构性人才短缺制约产业转型升级

    受宏观经济形势和产业转移态势的影响,上海企业的用工本钱高企,中小微型企业的社会保障负担较重。超大城市生活本钱的高企,在一定量上遏制了高素质人才的流入,限制了总部经济等高档产业样态的进步。在高档人才引进方面,我市的“千人计划”“绿色通道”等机制发挥了肯定有哪些用途,但户籍规范中的加分落户政策还需健全,经管类、法律类人才加分比较困难,不利于外贸、金融、企业咨询等现代服务业的进步。户籍规范和居住证规范的衔接还存在一些问题,基层部门和办事职员在办理“居转户”过程中,自由裁量权过大,削弱了中高档人才的定居意愿。除此之外,从国际贸易中心的建设目的来看,我市现阶段存在着明显的结构性人才短缺,熟练技术工人数目缺少、薪资偏低、考核机制不合理并存,难以满足制造业企业的进步需要。 2.6 商务信用体系不完善,治理体系不能满足四新经济的进步

    近年来,上海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获得了积极进展,尤其是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的建设和开通,为政府公共信用信息的公开共享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相较而言,上海商务诚信体系基础建设相对薄弱,市场信用信息“孤岛化”“碎片化”问题尤为紧急,政府公共信用信息与市场信用信息基本割裂。因此,一方面,为政府部门事中事后监管提供的信息支撑比较单1、滞后;其次,市场主体尤其是平台型企业很难准时、准确地将政府公共信用信息运用到自己管理中,社会公众缺少迅速、便捷获得有关市场主体综合性信用评价信息的途径。

    3 优化上海营商环境的政策建议

    3.1 优化政府补贴项目的评价机制,打造商务进步引导基金

    规范市属部门与区县政府的企业补贴项目,拟定科学有效的补贴项目绩效评价机制,聘请第三方参与绩效评价。对于整体绩效欠佳的补贴项目,要调整其用方向和运作机制。要越来越减轻中小微型企业对政府补贴的依靠,提升补贴项目的市场化程度,尝试由银行、保险、信托等专业机构提供咨询建议,以确定补贴项目的中标企业。打造商务进步引导基金,由市商委负责基金的组建和管理,采取母基金形式,下设若干子基金,由国有或民间的专业投资机构负责运营,允许社会资本优先获得投资收益,以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提升财政资金的杠杆比率。

    3.2 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探索政府部门监管职责的差异化进步

    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优化监管步骤,丰富监管方法,区别不同属性的职能部门在监管中的职责差异。越来越弱化经信委、商委、科委、发改委等部门的事中事后监管职责,使这类部门专注于政策拟定和市场准入,明确市场监管部门的权责范围和权力运行步骤,消除监管过程中的“盲区”和“死角”。以“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推进事中事后监管过程的规范化和法治化。推进事中事后监管的社会化,聘请有资质、有能力的社会机构对随机抽查到的企业年报进行审计,打造企业信用行为有奖举报机制,鼓励社会公众参与监管。

    3.3 健全开放透明的市场准入体系,重点治理行政审批中的隐性障碍

    根据国际通行标准,打造开放透明的市场准入体系。以上海自贸试验区经验为基础,在现有些法律框架内,结合区县的实质状况,在上海其他区县推广负面清单,并尝试将负面清单的主体范围扩展到所有非公有制企业。集中治理前置性行政审批,公布前置性行政审批的清单与步骤,打造前置性审批单位与综合审批单位的信息共享机制,提升行政审批的效率。清理和规范窗口单位的内部规定。对于内部规定与法律、法规、上级政策性文件相抵触的,要准时终止内部规定的效力。提升窗口单位办公职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以集中培训、集体观摩、交流轮岗等形式,提升基层员工的工作效率。打造行政审批投诉热线与网上举报信箱,以监督和约束基层单位和员工的自由裁量权,确保行政审批的程序合法性。

    3.4 深化商务诚信体系改革,着力突破政府与市场间的信息壁垒

    加快推进商务诚信公众服务平台建设。坚持市场导向、需要导向,打破政府公共信用信息与市场信用信息壁垒并打造交互共享机制,以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为基础,以政府部门、平台型企业、第三方专业机构、社会组织等公共信用信息和市场信用信息的归集与共享为支撑,以市场应用为重点,越来越形成涵盖政府部门、市场化平台和第三方专业机构的信用信息综合互联网,越来越打造覆盖线上线下企业的地区性、综合性信用评价体系。面向政府、行业与公众三大主体,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应用模式与规范规范,为全市及全国商务诚信体系和社会信用体系的打造与可持续进步奠定基础。

    3.5 丰富和拓宽中小微型企业筹资途径,强化政府在担保类事务中有哪些用途

    现在,上海中小微型企业筹资仍以银行为主要途径,非银行金融机构筹资与直接筹资比重偏低。因此,应该着力丰富和拓宽中小微型企业的筹资途径,鼓励并指导商业银行拟定中小微型企业专项授信计划与推行细节。支持区县直接向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发放中小微型企业授信补贴,以提升政策勉励的强度。市商委和区县有关部门应该充分借助下属服务平台,强化政府在担保类事务中有哪些用途,必要时可以成立政府控股的担保公司,支持地区内中小微型企业筹资。以各类孵化器为载体,积极引入风险投资者和创业加盟者,探索打造风投和创投的再保险规范,以分担投资者的市场风险,鼓励投资者进入新兴产业和高技术范围。区县要抓住“大众创业、万众革新”的历史机会,拟定本地区的众创空间进步规划,为各类新型孵化器的进步提供政策支持与财政补助。

    3.6 减少企业的人力资源本钱,塑造创业革新的人才洼地

    超大城市高企的人力资源本钱和生活本钱,已经成为制约上海中小微型企业可持续进步的瓶颈之一。市商委、经信委、科委等部门应该成立社保本钱专项补贴,对符合上海产业转型方向的策略性新兴产业与“四新经济”企业给予补助,支持其减少人力资源本钱。市教委应该推进上海高等教育结构策略性调整,重点支持一批应用技术型和应用技能型高校做大做强,设立出色技术工人培养计划,选取三到五所高校进行政策试点,以促进上海人才结构的转变。以市委市政府颁布的《关于深化人才工作体制机制改革促进人才革新创业的推行建议》为基础,破解上海人才引进方面的规范性问题。健全应届生加分落户政策,重点调整经管类、法律类、文史类学生的加分政策,将在校期间学术论文的发表状况与科技专利同等对待。加大各类保障房建设,减少生活本钱。打造保障房建设规划与人才引进计划的联动机制,支持区县打造高层次、高技能人才住房保障专项计划。

    3.7 适应“四新经济”未来发展趋势,探索新型政策支持体系

    以负面清单的试点和推广作为突破口,积极探索符合“四新经济”发展趋势的新型政策支持体系,由市商委和区县有关部门打造“四新经济”专项风险投资基金,以市场化原则确定并支持一批可能对地区经济转型产生重大影响的新企业和新项目。打造“四新经济”母体项目库,谋划、储备及选择一批符合上海产业结构调整方向的孵化器项目,保证“四新经济”的可持续进步。对于遭到电商冲击较为紧急的传统商业项目,应该鼓励其线上线下融合进步,越来越推进传统商业的虚拟化。为此,应该在黄浦、闸北、徐汇、长宁等区县选择一批具备代表性和影响力的传统商业项目进行改造试点,参照电商范围的产业勉励手段来设计政策支持体系,并由市政府办公厅下发指导性建议,市商委和区县有关部门负责贯彻落实。通过试点项目的示范和带动用途,引领传统商业项目的成功转型。

  •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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