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出受理时间:
2025年上半年:2月17日至2月21日,2025年下半年:8月25日至8月29日。(二)转出受理机构: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
(三)跨省转出材料:转出地准考证(重庆)、转入地准考证(同意地)、有效居民身份证。(四)转出需要:
1.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高等教育自考重庆管理软件提交转出申请,经区县考试机构审核通过后,完成网上缴费,即完成转出办理手续。2.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能转出。
3.已经获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不能转出。4.免考获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能转出。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能转出。毕业设计成绩不能转出。
5.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能转出。2、由我省转往外省的考生应怎么样办理转出手续?
(一)考籍转出办理程序1.重庆在籍考生办理考籍转出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高等教育自考重庆管理软件提交转出申请,经区县考试机构审核通过后,完成网上缴费,即完成转出办理手续。
2.重庆教育考试院根据原考试的课程及合格成绩、遵循规定标准,生成转出电子档案上传至教育部“转考平台”。3.转入地省级考办从“转考平台”接收转入电子档案。
4.转入电子档案经转入地省级考办审核无误后,转考考生按需要到转入地办理转入手续,具体方法和需要由转入地省级考办规定和公布。5.转入手续办理完成后,转入地省级考办将转入办理结果上传“转考平台”,重庆据此对转出考生电子档案的在籍状况进行变更。转考完成。
(二)考籍转出办理需要1.考生应当在转入地获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并获得转入地考籍后,再办理转出手续。
2.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能转出。3.已经获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原考试报名地省级考办办理毕业手续,不能转出。
4.免考获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能转出。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能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能转出。5.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能转出。
6.考生办理毕业申请后,课程成绩不能转出。7.考生有证在考试报名的课程的,在课程成绩发布前不能转出。
8.考生当次办理多个专业的省际转考手续时,只能转往同一转入地。9.2016年1月1日将来获得的理论课程成绩无笔迹信息的不能转出。
(三)考生违反“考籍转出办理程序”和“考籍转出办理需要”的,当次办理的转考申请无效。依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拓展高等教育自考电子转考工作的公告》和《关于做好2016年高等教育自考省际转考工作的公告》需要,自2016年起,重庆自考省际转考工作将出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