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I:
10.3969/j.issn.1003-9031.2018.03.08
中图分类号:F8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003-9031(2018)03-0055-08
1、引言
作为金融与科技的深度融合,金融科技(FinTech)正在加速金融业的革新与变革。金融科技借用云数据、云计算、AI和区块链等现代科技,对金融业的资金配置、风险定价、信息获得和信用评估进行了深刻重构,改变了金融业态和金融商业模式。金融科技在提高金融效率的同时,可能对市场角逐、风险传递和金融稳定产生负面影响,甚至致使新的风险。
传统的金融稳定性(Financial Stability)研究集中于银行体系、证券市场和信用风险转移,但伴随金融科技逐步成为金融革新的动力机制,金融科技对金融稳定的影响业已不容忽略。那样,金融科技会给金融业带来什么影响,金融监管又该怎么样应付?金融科技对金融稳定性的影响应重点关注什么议题?这类都是亟待引起看重并加以研究的前沿性问题。
2017年6月金融稳定理事会(FSB)在报告“Financial Stability Implications from FinTech-Supervisory and Regulatory Issues that Merit Authorities’Attention”(以下简称《报告》)中回顾本轮金融科技的进步浪潮,考察了其中需要引起监管机关看重的若干问题及其应付手段,本文在编译金融稳定理事会这份报告的基础上,探讨金融科技对金融稳定性的影响。
2、金融科技与金融稳定性的剖析框架
这个剖析框架包含了金融科技的范围、金融科技的进步动力与潜在的风险和收益。《报告》将金融科技概念为由技术驱动的金融革新,这类金融革新或许会产生新的商业模式、技术应用、业务步骤或革新商品,从而对金融服务的供给产生要紧影响。金融科技活动主要分为五类:支付、清算和结算,存款、贷款和筹资,保险,投资管理与市场服务支持。尽管参与者和金融服务提供办法变化飞速,但不可以得出金融科技将从根本上改变金融体系中介的本质或经济功能。与整个金融体系一样,将金融科技的这类功能视为降低金融摩擦的持续努力是有用的。金融摩擦可能包含信息不对称、市场不完全和负外部性,并可能与错位勉励、互联网效应或行为扭曲密切有关。从理论上讲,金融服务中的技术革新可能通过多种传导途径,带来经济增长和提升金融稳定性,包含降低前面提到的金融摩擦。
在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之后的几年内,国际组织一直在拟定各种政策框架以评估经济职能部门所产生的金融稳定风险。因此,可借助这类政策框架来评估金融科技削弱金融稳定的潜在可能。这种评估办法考虑了微观和宏观金融风险,其中,微观金融风险是指使个体企业、金融市场基础设施或行业易遭到冲击的风险。假如引发公司或双边的困境,从而影响重点的金融职能部门或服务,或影响要紧的市场或买卖对手,这种风险会对金融系统产生系统性影响。宏观金融风险是系统层面的脆弱点,放大对金融系统的冲击,从而增加金融不稳定性。这类风险非常大程度上与企业、投资者和顾客之间的相互联系有关,这种联系可以成为要紧的风险传导途径。一些容易见到的宏观金融风险已被有关部门辨别,这大概被应用到有关金融科技活动中。这类宏观金融风险包含传染性、顺周期性、过度波动和系统重要程度实体。
3、从金融稳定的视角剖析金融科技的必要性
为了确定金融科技对金融稳定的潜在影?,《报告》对于第二部分中选定的金融服务的潜在收益和风险进行了评估。被评估技术要么显示出较高的活跃度或增长率,要么可以对金融系统中的核心部分起用途。被评估的服务技术范围广泛,涵盖以下几个方面:(1)零售支付;(2)金融科技信贷;(3)智能投顾;(4)基于分布式账本技术DLT的批发支付系统;(5)私人发行的数字货币;(6)AI和机器学习。
《报告》所作的评估因时间序列较短且采集有关监管、风险信息的机制受限而存在数据缺失的状况。鉴于金融科技正高速增长并渐趋成熟,评估得出的部分结论极具参考价值。
(一)对金融稳定的潜在益处
案例研究表明,因为部分金融科技革新可以改变市场结构或减轻金融摩擦,故而可以减少潜在的金融稳定性风险。主要看法如下:
1.去中心化和多元化。金融科技在很多范围可能促进来中心化和多元化。如在贷款方面,诸如云数据处置和贷款发放智能化的技术进步,减少进入壁垒。理论上,DLT的应用可以减少结算过程的中心化程度。
2.效率。金融服务的革新可能提升效率。应用智能投顾、监管科技等可以改进现有金融机构的商业模式;机器学习和AI可以优化金融机构和投资者的决策过程;用算法进行信用评估、挖掘投资机会可以减少平台的运营本钱。
3.透明度。数据的增加和更好的用法可以减少很多金融科技范围的信息不对称,还可以更准确地针对用户期望管理的特定风险设定智能合约。
4.提升金融服务的易得性及便捷性。对于金融系统处于进步初期、无银行账户人口海量的区域而言,金融服务获得方法的改变益处良多。比如,智能投顾使得那些遭到最低投入门槛或高昂成本限制而没办法获得传统资产管理服务的家庭有机会同意资产管理服务。
(二)破坏金融稳定的可能性
《报告》指出,尽管现在尚未存在征兆,金融科技革新可能对金融系统产生不利的系统性影响并给实体经济导致负面后果。案例研究指出了这类负面影响的可能传播途径。 1.微观金融风险(漏洞)
(1)金融风险
在目前革新驱动原因促?M金融科技行业迅速增长的背景下,企业可能缺少相应的风险管理能力,并低估了其所面临风险的大小。事实上,业务模式不一样的企业或许会遭到不同金融风险的影响。
一是期限错配。金融科技贷款是金融科技的一项主要业务,期限错配问题极易产生。
二是流动性不匹配。现在,从事金融科技业务的机构一般不持有顾客的资金,而款项持有者遵循电子货币管理方法的规定将它投资于银行存款或国债类的流动资产,这将致使借贷平台自己不承担流动性转换职能的后果。
三是杠杆。在某些状况下,杠杆可能暂时出目前金融科技业务范围。这类状况包含但不限于:金融科技企业或许会在发行股票或债券时借款、一小部分金融科技信贷平台应用自己资产负债表以援助贷款。
(2)操作风险
一是管理/过程控制。部分提供服务的金融机构在监管范围以外抑或被监管的程度较低,伴随这类实体数目的增长,可能为金融系统带来风险。
二是互联网风险。一般而言,技术和数字解决方法在更大范围的应用会使得可供黑客攻击的薄弱环节增加。一部分金融科技业务可能使得数据在较多机构间传播,从而加剧互联网风险,威胁整个金融系统。
三是第三方依靠。金融科技的一些活动或许会增加金融体系内的第三方依靠,对这种第三方服务的破坏(可能是因为运营困难)大概引发系统性风险。
四是法律/监管风险。金融科技业务极富革新性,并未被纳入现行监管框架。考虑到外贸活动,或许会产生更多的法律问题,有关法律和监管需调整以适应新状况。
五是要紧金融市场基础设施(FMIs)的经营风险。假如革新的支付和结算服务成为要紧的金融市场基础设施,普通的经营风险可能妨碍服务的提供。
2.宏观金融风险(放大器)
与微观金融风险相同,宏观经济风险的来源取决于金融革新的种类与伴随时间推移的进步状况。
(1)传染风险。信誉风险蔓延是金融科技的一大问题,尤其是在与家庭或企业直接有关联的活动中。伴随互联网风险的访问渐增,可能致使传染风险加剧。
(2)顺周期性。部分金融科技服务呈现出顺周期性,可能放大其对于金融体系的冲击。
(3)过度波动。金融科技设计上“迅速”这一特征一定量上致使其可能产生或加剧金融系统中的过度波动。在角逐更为激烈的环境中,金融买家可以更快且更容易地选择服务提供者,这可能使金融系统对于信息过度敏锐。
(4)系统重要程度。在金融科技的语境下,将来高度有关的机构极大概以市场基础设施的形式出现,这可能取代现有些与推广托管银行和中央对手方(CCPs)有关的风险,致使新风险的产生。
(三)平衡金融稳定性影响的要紧见解
金融体系在革新的过程中的演变方法是不确定的,《报告》指出几个革新对于金融稳定影响的要紧看法,值得重点关注。
1.金融科技对于去中心化和多元化的促进可能并不会像预期的那样突出。在很多范围,非传统参与者的系统重要程度得到提高,“新玩家”在金融重压下可能没办法消化掉负外部性,从而破坏金融体系的弹性和恢复能力。
2.假如顺周期性和过度波动的风险得到妥善管理,结合更为高效的数据用,可以为金融稳定性提供很大支持。比如,假如没历程过一个完整的信贷周期,那样对开发云数据的新模式在衡量和定价风险方面或有的表现下结论为时髦早。通过加剧市场角逐或提升市场角逐性,提升效率和更好地借助数据也会致使金融体系的顺周期性和过度波动。
3.金融科技可以促进传统系统的现代化和步骤的精简,进而减少操作风险,但互联网风险、第三方依靠和法律风险也会引发新的操作风险和传染风险。
4.金融科技使得家庭和企业在寻求金融服务时更容易。只须相应的风险得到控制并防止可能破坏金融稳定风险的累积,便可以促进金融服务的可持续和包容性增长。证据表明,一些金融革新已经通过移动支付等方法增加家庭和企业获得金融服务的途径,特别是在新兴市场。其他革新提供的服务与传统参与者提供的服务相辅相成(比如,在某些状况下基于市场的贷款)。
5.除非与金融科技有关的数据、信息更易得,不然迅速变化下监管方更难监测和应付金融体系中的风险。
4、金融科技的监管及监管办法
《报告》基于各监管当局针对金融科技进步的现有监管状况,与巴塞尔委员会(BCBS)和金融稳定理事会(FSB)对金融科技监管办法的调查与各监管当局在金融稳定理事会圆桌会议就其监管状况的讨论。除此之外《报告》还借鉴国际支付和市场基础委员会(千人展现成本I)、国际保险监管官联合会(I人工智能S)和国际证券事务监察委员会(IOSCO)的有关工作成就。通常来讲,国家权威机构的监管目的主要包含保护买家和投资者、维护金融市场信心、增强金融普惠与促进革新和角逐,而维护金融稳定性在现阶段极少被列为金融科技监管的目的。
(一)金融科技怎么样纳入现行监管框架
《报告》通过对金融科技监管办法的评估,发现不少国家已经或计划采取手段对金融科技进行监管,但监管手段的范围和规模有所不同。这取决于该国金融进步的规模和结构,与现有监管框架的范围和灵活性。
下面对金融科技的五项经济功能依次进行剖析,寻求将它纳入现行监管框架的办法。
1.支付、清算与结算
多国已经发布了涉及移动支付、非银行支付和数字货币的法规,旨在提升金融包容性,确保支付系统顺利运行。日本、香港、欧盟等地均采取手段明确数字货币存储、转移的法律框架,以应付欺诈、洗钱和恐怖主义筹资的风险。
为加大对洗钱和恐怖主义筹资的打击,多国也改变了辨别顾客身份的办法。采取新的、更灵活的KYC辨别规则,用电子签名及生物辨别信息。 2.存款、贷款与筹资
多国已经修订了现行有关股权众筹和互联网借贷的条例,内容包含新的执照颁发需要及仍适用现行条例的情形。加拿大、澳大利亚拟定了众筹新规,英国正在对众筹市场和监管框架进行评估。国内借鉴国际经验,正在拓展有关股权众筹监管的研究,并积极发布一系列规则和引导以确保国内金融科技信贷业务可以被捕捉。
3.保险
尽管保险科技范围的投资呈现出增长态势,与银行业相比仍滞后。通过对保险科技(InsurTech)革新的评估,仅中、印、俄三国正在拟定旨在提升保险服务可获得性的规章。
4.投资管理和投资者服务
现有些智能投顾引导将它纳入证券监管框架,其注册、适合性规则及操作需要均是“技术中立”的,即投资组合管理无论在传统框架下操作还是在线上平台操作,均适用相同的规则。
5.市场支持
第三方监管机制对于云计算应用程序有所涉及。法国、新加坡、南非和英国称其修订或发布了关于外包功能的审慎风险管理新方法。
(二)金融科技业务面临的监管挑战及应付方案
1.监管套利。虽然多国已经审察并修改了现行规章以对金融科技进行监管,但现有些监管框架不足以捕捉全部金融科技业务,可能出现监管套利的状况。
2.化机构监管为业务监管,扩大监管“半径”。监管边界问题也会对当局的金融科技监管能力产生影响。法律实体标识(LEI)是一种可以帮助采集金融科技数据的办法,可以促进外贸合作和信息交换。丰富的数据是金融科技进步的重点所在。一些监管机构注意到官方数据来源极少且水平不高,这非常大程度上归因于机构主体不在监管框架之内,或不需遵守报告需要。除此之外,现有些科技和电商公司或许会借助顾客数据进入金融服务范围,使金融企业与非金融企业间的界限变得模糊,但现有些报告和披露规则并不可以规制此类技术和商业模式的应用,故有关金融科技业务的数据可能不像传统数据那样容易辨别和获得。这就需要监管机构将重点放在业务监管上,而不是传统的机构监管。
3.看重监管模式的革新。有些国家引入了“监管沙盒”(如澳大利亚、香港、韩国、马来西亚、新加坡、泰国、英国)、“革新中心”(如澳大利亚、法国、香港、日本、韩国、英国)和“??新加速器”(如新加坡、英国)等模式来促进革新。伴随这类促进手段的推行,更多的监管经验和专业常识将会被探索出来,可供国际间探讨和同行借鉴。
4.加大外贸监管合作。伴随金融科技的进步,外贸监管问题应得到各方看重,应当采取手段打造愈加结构化的外贸监管合作机制。
5.聚焦互联网风险。如前所述,监管当局应当特别注意金融科技的互联网风险。事实上,已经与出现了手机银行应用有关的诈骗和偷窃案件,因为大多数手机缺少杀毒软件,用户的个人信息极易被窃取。由此引发了金融风险、数据隐私、数据所有权和管理及法律责任等问题。更要紧的是,虽然诸如资本需要等手段对解决操作风险问题有益,但若金融机构遭遇了互联网事件,这部分资本是不足以支持其恢复运作的。伴随金融科技业务的进步,作为资本补充的辅助手段,预防和发现此类操作风险愈发要紧。
5、监管部门应关注的金融科技潜在问题
金融科技革新可以为个人和小微企业拓宽接触金融的渠道,增强金融处置能力,如在支付和结算、靠谱性和风险管理范围。同时,金融科技同样会致使一系列值得监管部门注意的问题,这类问题会干扰金融系统的可持续进步。
FSB列举了10个值得监管部门注意的问题。虽然这类问题并不都是新问题,但对于金融科技的进步速度有明显影响。鉴于很多金融科技活动在全球都具备一同点的特点,大范围的国际合作可以获得明显有哪些好处,国际间的合作可以降低监管套利状况的发生。在这样的情况下,国际机构如金融稳定理事会(FSB)、全球普惠金融合伙人组织(GPFI)和标准拟定机构(SSBs,如BCBS、I人工智能S、IOSCO、千人展现成本I等)有潜力为监管当局提供相应的国际合作渠道,一同推荐监管经验并考虑其对金融市场的影响。合作可以减小分裂和背离监管框架的风险,而这种风险会妨碍金融服务的进步,对以下这类范围优先考虑被觉得对金融稳定性的支持。
(一)值得监管部门关注的要紧问题
1.第三方服务提供商的运营风险。金融机构的第三方服务提供商正在飞速变得愈加突出和重点,尤其是在云计算和云数据服务范围,很多第三方提供商可能不在监管范围之内,这愈加强调了管理有关风险的重要程度,不然最后会破坏金融稳定性。在这方面,监管部门应确定现有监管框架适不适合金融机构要紧的第三方提供商,尤其是假如金融机构依靠于相同的第三方服务提供商的状况下。这可能需要全球范围内的金融机构和非传统合伙人(如负责信息技术安全和安全的机构)进行更大程度的协调。
2.减轻互联网风险。尽管更换遗留系统能够帮助减少某些范围的互联网风险,但因为访问金融系统核心范围流量的增加,其他范围的风险或许会增加。除此之外,迅速上市带来的角逐优势可能致使过早使用尚未经过充分测试或尚未拥有必要保护手段的新技术。全球合作大概最大限度地降低互联网安全工作分散的不好的后果,并提升对互联网风险的认识。
3.监测宏观金融风险。虽然现在这类风险还没成为现实的征兆,但经验表明,假如对此不加以警惕的话,这类风险或许会飞速形成。系统重要程度和顺周期性风险有多个来源,包含细分市场的高集中度风险,与金融科技贷款平台上的庞大而不稳定的资金流。然而,任何金融科技对金融稳定性影响的评估都遭到金融科技范围官方和私人数据披露有限的限制。
4.外贸法律考虑和监管安排。跨部门的合作与协调对于一个运转好的金融体系是尤为重要的。包含通过智能合约在内的外贸贷款、贸易和支付买卖革新引起了关于国家法律框架的跨辖区兼容性的问题。区块链技术、智能合约和其他应用的法律效力和可实行性在某些状况下是不确定的,应该进一步讨论。除此之外,在某些状况下,围绕区块链技术和智能合同的某些技术结构可能未必符合所有潜在管辖区的法律,从而影响外贸用的畅通。 5.支持云数据剖析的治理和披露框架。云数据的应用正变得愈加常见,成为包含贷款、投资和保险在内的几乎所有金融服务的基础。云数据剖析正在推进跨行业转型,可以飞速进行广泛的剖析,并加大风险辨别和评估。与在其他范围(如证券买卖)中用算法类似,一些云数据剖析模型的复杂性和不透明性,使得监管部门很难评估模型的稳健性或市场行为中的新的不可预见的风险。很多算法本质上很难讲解,且可能不像银行和保险模型那样遭到相同的治理和可审计性的约束,这就需要花费更多的时间来充分评估非传统数据源和基于人工智能的算法有哪些好处和可取性。就系统中的信赖支持金融稳定而言,买家保护问题(如数据隐私)也会是有关的。
6.?u估监管边界并准时更新。当需要对金融科技范围的迅速变化做出响应时,监管部门应该是敏捷的,并推行或促成一个按期审察监管边界的步骤,这可以通过对技术和金融服务活动维持中立的方法来更容易和有效地达成。
7.与多样化的私营部门共享学习。为了通过共享学习和更多获得进步信息来支持革新带来有哪些好处,监管部门应继续改进与私营部门的交流途径,并通过监管沙盒、加速器和革新中心与其他形式推荐经验。
8.进步有关部门之间开放交流途径。因为金融科技活动的重要程度日益增加与金融体系之间的相互关联,监管部门可能期望进一步进步其交流途径以确保监管准时到位。
9.在新范围强化监管职员的工作能力。监管部门应该考虑愈加看重确保他们拥有足够的资源和能力来胜任对金融科技的监管。
10.研究数字货币的替代配置。监管部门应当对国家金融系统的数字货币配置和全球货币框架进行研究。数字货币和基于新技术的替代支付正在以不同速度进步,并随着着现金买卖量的降低。除监测局势进步外,有关部门还应剖析数字货币对货币政策、金融稳定和全球货币体系的潜在影响。
(二)对金融科技的持续监测
对金融科技的持续监控是以后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金融稳定理事会将继续借助其现有些金融革新互联网,继续监测和研究金融科技潜在的对金融稳定性的影响。虽然现在还没明显的宏观金融风险,但经验表明,假如放松监管,金融风险就会飞速出现。伴随金融科技占据愈加突出的地方,复杂互联网和有关传染效应的重要程度和常见性或许会增加,这的确是云计算服务和区块链技术的结果。在目前这个阶段,深入知道新兴金融科技公司和金融商业模式,同时关注潜在的金融驱动原因和可能的摩擦看上去非常重要。市场结构的将来变化,如角逐水平、竞争优势和市场构成等都可能影响系统中的各种商业模式,可能以现阶段没办法预测的方法影响金融稳定。
(特约编辑:何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