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国内对纳贿犯罪一直维持着严打高压的态势,但犯罪势头依旧不减,形势相当严峻。依据监视世界各国腐败行为的非政府组织“透明国际”2010年十月26日发布的本年度全球腐败指数评估,国内的“清廉度”在178个国家和区域中排名第78位。如此的评估是不是准确当然可以探讨,但至少说明,国内的腐败问题仍较为紧急。纳贿作为腐败犯罪中很典型的职务犯罪行为,是随着着国家权力的出现而出现,其明显特点就是国家公职职员借助手中的公权力为自己谋取私利,是公共权力的非公共借助。它是社会肌体中的一个毒瘤,风险很大,不只损害了国家利益,败坏了社会风气,更为紧急的是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动摇了党的执政根基,危及社会稳定。
1、国内目前纳贿犯罪的特点
目前,国内的纳贿犯罪呈现出以下五方面的特征:
(一)纳贿犯罪量急剧上升
伴随国内经济的飞速发展,无论是纳贿犯罪的立案数目还是收受金额,都呈现不断向上“暴涨”的态势。就纳贿犯罪的立案数目而言,依据有关年度的《中国检察年鉴》统计,全国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国家公职职员贪污纳贿等职务犯罪案件,1994年为36 471件,2000年为45 000件,2010年为115 420件;就纳贿犯罪的收受金额而言,20世纪80年代初期,纳贿上万元即是足以哄动社会的大案要案了,到了80年代后期,纳贿犯罪金额呈渐渐上升之势,从几万元到十几万元再到几十万元。进入1990年代,纳贿犯罪分子的胃口愈加大,出现了很多上百万元的案件。跨入21世纪,纳贿犯罪分子的贪婪简直到了丧心病狂的程度,纳贿金额达千万元已不算什么新闻了。
(二)纳贿罪的案发部门主要集中在“三机关一部门”
从司法机关近年来查处的纳贿犯罪案件看,纳贿罪的案发部门主要集中在“三机关一部门”,即党的领导机关、政府机关、司法机关和经济管理部门。党的领导机关、政府机关、司法机关作为担负着领导、管理国家和社会职能的要紧公共权力部门,由于手中握有分配各种资源的重权,成为不少投机分子的行贿对象。行贿者或为了眼前的既得利益,或为了寻求“靠山”和“保护伞”,进而达到日后捞取更大经济利益的目的,绞尽脑汁地借助资金甚至美女等种种方法,收买腐蚀手握权力的公职职员。而一些私欲膨胀、手握权力的公职职员,经不起各种魅惑,毫无顾忌地出租自己手中的权力,通过职务利益化和权力产品化达到谋取私利的目的。行贿者把手伸向了党政机关和司法机关,表明以权钱买卖为特点的纳贿犯罪,已由单纯的经济范围,向包含国家机关在内的各种权力机关渗透,打击纳贿犯罪面临着更为严峻的局面。而金融、工商、税务、海关、商业、外贸、建筑、房产、证券、期货等行业的经济管理部门,因为长期以来手中学会着很多的经济资源,成为行贿者轮番“进攻”的目的。行贿者或为了获得非正常的高额收益或为了不法之财,通过资金等各种利益向公职职员“购买”自己所需的经济资源支配权。如不法分子为了骗取巨额贷款,不惜重金行贿金融部门的公职职员,建筑承包商为了获得工程项目,用巨资行贿具备工程发包话语权的公职职员,证券期货投资者为了获得内部买卖信息,用重金行贿学会买卖内幕的公职职员,等等。这类巨大的经济利益魅惑,确实让不少公职职员头晕目眩并彻底失防,从而致使经济管理部门成为纳贿犯罪的重灾区。
(三)纳贿犯罪主体日趋复杂
伴随纳贿犯罪范围的增大,纳贿犯罪的主体也日趋复杂,并呈现出以下特征:
1.纳贿犯罪主体的“身份”复杂。20世纪80年代中期前,纳贿犯罪的主体基本上为自然人,之后又出现了法人纳贿的状况,且出现了自然人、法人一同作案的状况。在自然人中,既有普通的公职职员,也有党政领导干部。在法人中,既有机关、事业法人,也有企业和社团法人,既有公有单位法人,也有私营企业法人。
2.多个犯罪主体一同犯罪增多。这主要体现为两方面状况:一方面是同一行贿人为谋取同一利益同时向多名公职职员行贿。从目前查处的纳贿犯罪案件看,查一件案带出一批案,查一个人牵出一批人的状况时有发生。其次为配偶、子女、亲友甚至情人等特定关系人参与犯罪的案件增多。有些国家公职职员为了减少犯罪风险,或通过暗示行贿人将贿赂直接送给特定关系人,或以间接地将利益输送给特定关系人开办的公司、酒店等方法,大肆收纳贿赂,而自己却假装不知情。
3.犯罪主体的职务愈加高。纳贿犯罪作为一种典型的职务犯罪,不只犯罪主体中以领导干部居多,其职级涵盖每个层次,而且涉案的高职级领导干部呈愈加多趋势。依据有关年度的《中国检察年鉴》统计,由全国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领导干部纳贿犯罪案件中,1994年查处县处级以上干部1 827人,其中厅局级88人,省部级没;2000年查处县处级以上干部2 600人,其中厅局级184人,省部级7人;2010年查处县处级以上干部3 743人,其中仅省部级就有15人。
(四)犯罪形式更为多元
伴随对纳贿犯罪打击力度的不断加强,犯罪分子为了逃避法律制裁,不断变换作案方法,纳贿犯罪行为表现形式日趋多元。具体地说:
1.精心选择作案方法。纳贿人在同意行贿时不只精心选择地址和时间,而且一般都使用行贿人与纳贿人之间进行的一对1、面对面的暗中买卖方法。如此,即便行贿方事后检举和交代,纳贿人也可以通过死不认账来达到逃避惩罚。
2.打着合法的旗号进行纳贿犯罪。纳贿犯罪人为了避免风险,想方设法地为非法行为套上合法的外衣,或以顾问费、劳务费等所谓的劳动报酬名义收取钱财,或以赌博赢钱的方法收受好处,或以入股分红的方法谋取利益,或将物品作为试用品收取的形式得利,犯罪方法可谓五花八门。
3.采取长线投资方案。行贿人行贿一般都出于眼前的既得利益,但也有为数不少的行贿人基于长远的利益考虑,选择与手握重权者甚至官场上的“绩优股”交“朋友”,进行超前的感情和利益投资,一旦机会成熟,则可以尽情收益。而有的手握重权的公职职员为了一己私利,也乐于与大款结交“朋友”.因为贿赂双方不是为了眼前的即时的利益进行买卖,隐蔽性很强。最后是同意非物质性纳贿。有的纳贿者充分借助法律漏洞,通过同意出国家公务员考试察、解决亲戚就业甚至色情服务等五花八门的贿赂,达到逃避法律制裁的目的。
(五)犯罪追诉困难程度大
虽然纳贿犯罪是人民群众十分痛恨、党和国家一直打击的腐败现象,但因为侦查和起诉纳贿犯罪的困难程度较大,犯罪黑数很难估计。有学者作过调查统计,国内公职职员的腐败发现概率约在10%-20%之间,且发现者中又仅有约6%—10%的遭到法律追诉。纳贿犯罪黑数多,固然有打击纳贿犯罪的立法滞后、法制不够健全等方面的原因,但主要还是因为纳贿犯罪的隐蔽性强和犯罪分子的抗控性强所导致。纳贿犯罪是一种典型的权钱买卖的职务犯罪,很大的隐蔽性正是其特点之一。纳贿犯罪人多为网站权重位高的公职职员,他们大多人脉资源丰富,通晓法律,具备肯定的反侦查能力。加上他们都是在力求稳保官位的首要条件下,借助手中的权力捞取不义之财。所以,他们一方面十分注意作案方法的隐蔽性,追求即便被检举也不容易被指证的成效;其次在收纳贿赂之前总是就已设计好应付方案,贿赂双方或订立攻守同盟,拒不交代和认罪,或制造伪证蒙混过关,或通过种种关系网编织保护伞等,从而增加了纳贿犯罪的追诉困难程度。具体而言,一是体目前探寻犯罪线索难。因为犯罪分子方法狡猾诡秘,犯罪线索本身就非常难被发现,加上不少单位和领导基于自己利益的考量,一旦遇见总是期望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予配合。二是体目前探寻犯罪证据难。贿赂犯罪中的行贿与纳贿双方之间存在着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害关系,保护他们即保护自己,损害他们即损害自己,故导致了司法机关取证困难。
2、纳贿犯罪高发是什么原因分析
从上面国内纳贿犯罪的特征可以看出,国内纳贿犯罪案发案率高。在国家多次打击的同时,为什么还有漫延之势?对此,需要找出缘由以寻求适合的法律对策。
(一)不好的需要
人的任何一种行为都是有缘由的,都是为了满足肯定的生理或心理的需要。需如果有机体的内部环境和外部生活条件的需要在人脑中的反映,其一般以意向、愿望和动机的形式表现出来。论文格式动机和人的行为密切地联系着。而且,以活动动机的形式表现出来的需要越强烈、越迫切,由它产生的活动的动力用途就越大。一般而言,动机是有意识的,由需要的而产生,需要的水平不同,动机水平也就不同。需如果一种主观状况,也是客观需要的反映。需要时产生行为的原动力,欲求不满是激起大家活动的常见缘由。
学者马洛斯指出:需要的结构是多层次的,包含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社交需要、尊重需要和自我需要多层次的。他还觉得,这五种需要时逐级上升的。当低一层次获得满足后,追求高中一年级级的需要就能成为驱动行为的动力。
不过马洛斯的需要多层次论的机械性致使无视了主体的能动性,带有肯定的机械主义的色彩。人的需要具备多样性,根据需要的由来可以分为自然需要和社会需要。自然需如果人与生俱来的,反映的是人对延续和进步它的生命所需的客观条件需要。
社会需要则是在自然需要的基础上形成的人所特有些需要,这类需要时保持大家社会生活和社会生产交际过程中形成的。人的个体需要具备非常大的差异性。根据需要的对象不同,需要又能分为物质需要和精神需要。前者是指衣食住行及性的需要,后者指需要友谊、荣誉、事业等精神上的满足。物质需如果生活存和进步的基础,精神需要则是推进社会前进的助推剂。二者相互依靠、相互用途,推进着人的心理活动的不断向前进步。
江西原副省长胡长清在被逮捕后,其提供的认罪书中主要提及到他走向犯罪深渊是什么原因,要紧的一点就是他放松了对个人的学习改造,个人主义、享乐主义的私欲恶性膨胀。全文中他讲述了他刚开始和爱人刚结婚时候的心理,与后面担任一方大员时候的心理转变过程。通过对认罪书详读,大家不难发现一个在党培养教育多年的政府高级官员在不好的需要的引导下,因为缺少足够的自我约束使得走向了犯罪的深渊。人民的儿子孔繁森,他在另外一种积极向上的需要引导下,奉献我们的终身给了人民。尽管他不幸因劳积疾在任上逝去,然而他是用生命书写了史诗般的传奇历程将会流芳于世。
需如果把双刃剑,既能激起个体从事积极的活动,也可以推进人去推行消极甚至违反法律的行为。纳贿犯罪的需要和普通犯罪的需要相比,既有相同的特点,也有其单独的特征。至少有一个自己的特征即他们在满足自我需要的时候使用的方法、方法不适合,或者违反了法律。
公务职员推行纳贿犯罪,与其需要结构的变化有着直接的关系。纳贿犯罪的主体不好的需要的产生,是受其错误的认识,消极的情感与不好的个性等心理原因的影响,具体表现为:在生物需要和社会需要的关系上,低级的、生理的需要,甚至是情欲占有要紧的地位,可以压倒社会需要;在精神需要和物质需要的关系上,对物欲和资金的强烈占有欲望,常常使腐败者不考虑所有的推行纳贿行为;在精神需要上,他们是空虚的、阴暗的,十分狭隘和自私自利的。所有这类构成需要方面的畸形进步,形成其特有些需要结构。
(二)性格缺点
“人物的性格特点不只表目前他在干什么,而且表目前他在如何做。”一个人的犯罪心理和其犯罪行为特征与其个性特征密切有关,是其个性特征在特殊范围的反映。个体的犯罪意思不是一天形成的,其有一个漫长的由量变到质变的形成过程。形成犯罪意思是有他原有些心理素质和思想基础的。在其心理方面,性格起着要紧用途。性格是指个人对达成稳定的态度习惯了的行为方法。
性格是指贯穿于个体整个行为过程中具备稳定倾向的、常常表现的心理特点,绝不是指某些偶然的、暂时的表现出来的心理特点,故性格特点是个体具备典型与核心意义的个成人性心理特点。人的本质是人的社会性,所以人的性格特点不是天生的,而是在他的生活实践的过程中形成的。性格的形成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生物、家庭、学校教育、社会规范、文化和心理等原因。在社会日常,因为个体性格形成的原因不尽相同,所以形成的性格特点亦是参差不齐。性格有缺点的人在认知等方面表现的更为被动感知、更易遭到暗示、盲目模仿等;在情绪方面表现为缺少主见和信念、自控能力薄弱放任自我等。据研究表明,存在此性格缺点的人更容易误入歧途。比如中投行湖南分行副行长戴开敏案件,就是因为她存在自私、贪婪、权力欲望过强,缺少坚定正确的生活信念等性格缺点,最后将自己送上不归路。
从其事例中,不难看出在自私、贪婪、权力欲望过强,缺少坚定正确的生活信念等性格缺点是罪容易产生犯罪的内在心理原因。不过,以上不好的性格只不过多数犯罪分子所具备的,并不是所有些犯罪分子都这样。
因而,在相同的状况下,有人推行公务员纳贿腐败行为,而有人却选择了其他的合法渠道,这与个体内部的心理原因直接有关,特别主要与个人心理倾向和性格结构中的不好的原因有关。公务员犯罪者遭到这类不好的心理原因的长期影响,渐渐内化为敛财、贪婪的犯罪心理,因此,揭示犯罪者得性格特点对于探求公务员犯罪产生的性格特点上是什么原因,防范纳贿犯罪是非常有意义。
(三)意志薄弱
意志是指自觉确定目的,并依据目的支配、调节行为,从而克服各种困难来达成预定目的的心理过程。意志是人类所特有些心理现象,它是从内部的意识事实向外部行为转化的过程。意志对人的行为的调节、控制,这本来就是人的能动性的表现,而且意志对主体活动的控制和调节又表现为意志对主体能动创造性的巨大影响。
坚强的意志品质是克服困难、抵制魅惑,完成各种有目的活动的要紧条件。坚强的意志品质主要有:自觉性、果断性、坚韧性和自制力等四个方面。其中,自觉性是指个体在行为中具备明确的目的,并充分认识行为的社会意义,使我们的行为符合社会需要的品质;果断性是指是一种是非分明,飞速而合理地采取决定,并达成所作决定的品质;坚韧性是指在实行决定时能坚持到底,在行动中能长期维持充沛的精力,坚韧的毅力,勇往直前,顽强地克服达到目的途中的重重困难方面的品质;自制力是指可以完全自觉、灵活地控制自觉情绪,约束自己行为方面的品质。与坚强的意志品质相对应的是薄弱的意志品质,其表现为自我控制能力差,抵抗魅惑的免疫系统弱等特点。大家在评价一个人的品质时还应当与其意志活动内容进行有机的联系,只有在符合正当社会价值取向意志行为中才能真的体现出真的的坚强意志品质,不然只能成为不当的意志品质。由于当公务员进行纳贿犯罪的时候,若以其坚强的意志品质作为保障,其顽强的破坏力对国家和社会的伤害要比意志力弱来的愈加强。因此在强化公务员个人意志的时候更要树立其正确的生活观。
3、纳贿犯罪的预防
日益增长的纳贿犯罪现象引起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常见关注和强烈不满,这关系到执政党或政权的性质、地位和社会主义国家的方向这些生死存亡的问题。那样,如何来预防纳贿犯罪呢?笔者对此有以下看法:
(一)“高薪养廉”,抑止不好的需要
“高薪养廉”规范,目前已经成为海量致力于反腐败学者所探索的课题,亦是广大民众茶余饭后争论的话题。支持者觉得国家应当通过大幅提升公务职员的的待遇水平,使得他们在物质基础上得到充分满足,从而丧失纳贿犯罪的必要。反对者觉得,目前国家公务职员资水平已经够高,并且现实日常,假如进行薪资折合兑换的话,国内的公务职员资水平相对海外而言已经是很好的高薪了。笔者觉得,单纯的“高薪养廉”是不可行的,虽然世界上有的国家,比如新加坡采取了“高薪养廉”政策并获得相对不俗的效果,但大家应当注意到新加坡的社会环境、经济实力、民众思想等方面和国内现在近况对比是有非常大的差距的。据统计,国内在行政支出这项成本上所占比率远远超越其他国家。在2010年国内的行政事业支出占当年行政支出的19.03%,并且每年以23%的速度增长。
而在行政成本支出中2008年全国公车出行和吃饭就分别达到3000多亿和3700多亿,仅此两项消耗就占了2006年税收收入的17.8%.而在新加坡这两项支出成本大多都是由个人埋单。倘若单纯的以增加公务员的薪资待遇,而不进行有效的抑制住行政支出中非必须的成本,那结果是要么直接向民众提升赋税,要么削减政府在其他民生方面支出,不然政府无力承担这样庞大而非必须的行政成本支出。社会将因此再一次面临不公平的分配问题,势必会加剧社会矛盾。
(二)提升人格修养
公务员犯罪时在肯定的社会背景和具体环境中发生的决策性行为,它是社会环境与个体选择结合的产物。预防公务员犯罪的根本是公务员犯罪的心理预防。公务员犯罪心理避免的过程,也是公务员健全自己人格的社会培养和自我修养的过程,其用途在于增强公务员的社会适应能力,使他们在特定的社会背景和生活情境做出符合人民利益、符合道德法律规范的行为选择。
通过很多的纳贿犯罪案例剖析,大家发现犯罪分子主要有以下几种腐败心理:贪婪心理、挫折心理、从众心理、攀比心理、交换心理、侥幸心理等。犯罪分子的不好的需要时这种腐败心理所产生的根源。现实日常个体的性格特点、意志、风韵、信念这几种原因,本身并没好坏与优劣之分,只不过个人的主体原因在不一样的时间、环境下所受外面原因的干扰,和选择的方法是不是适合、合法而已。比如,一个意志力相当强的人,在其拥有强烈的贪婪心理时,只须其以合法且适合的方法获得很多财富,大家就不可以对其进行谴责,相反大家还应当对其行为进行赞赏。尽管通过对纳贿犯罪职员的调查时大家发现,犯罪分子总是在人格方面有肯定的缺点,并且这种缺点致使他们对社会的认知能力、适应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方面存在如此或者那样的不足,但假如对其进行有效的引导,并不会致使其产生犯罪行为。
1.打造良善社会文化环境
社会成员健康的人格进步不能离开好的社会文化环境,肯定的社会文化背景和社会政治经济背景对于社会成员的人格进步有潜移默化的影响。
而公务员预防犯罪的核心目的就是使国家公务职员培养完善的人格。所以,预防犯罪的基本渠道就是健全社会环境、净化社会风气,创造一个有益于人格健康进步的社会文化环境。这一环境的基本特点是:民主、科学、公平、正义、讲究法制、充分尊重个人的价值,可以充分满足个体的物质文化需要。这就需要大家需要加大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鼓励个人积极参加劳动,创造出经济财富,并且打造起正确的消费观。反对不通过劳动来获得物质财富,反对享乐主义。同时如此的社会文化环境与社会成员之间存在着协调统一关系,而不是凌驾于社会成员之上、相对独立的外在力量。利于人格健康进步的社会环境中的规范与文化是与社会成员的道德意识、价值观向吻合的。这一渠道是与社会预防手段是相一致的。
2.加大自我修养
伴随社会成员的由“生物个体”向“社会个体”的角色转变,社会成员的渐渐形成了较为清醒的自我意识,并进步了整体的人格结构。国家公务职员人格的形成亦是这样之过程。公务员自我意识的形成标志着他的自我察看、自我评价、自我修养和自我控制的形成。
自我修养是指社会成员在自我察看、自我评价上进行的自我审视、修正和健全的主观活动。对公务员而言,第一,榜样的标杆用途和群众的评价是自我认识和修正的坐标;第二,实践检验和训练是发现和充实自我价值的要紧渠道;最后,常常自我检讨自我批评是加大自我修养的特殊方法。公务员需要擅长自我修养并且不断加大自我修养,只有具备较强的自我控制力,才能抵御外面不好的原因的冲击。自我调节是对自己意识的自我克制。公务员作为特殊的主体,应当愈加擅长自我调节。他们需要擅长通过适合调节自己情绪来释放我们的情绪;擅长调节自己需要来防止内心需要所致使的措置与冲突;擅长进行自我行为调节来降低受挫感;擅长进行自我兴趣调节,使我们的兴趣不断得到升华,从而不停留在低级的物质需要和生理需要。
(三)树立好的道德规范
学会社会规范、同意社会文化是一个合格社会成员的基本素质。因此,社会成员需要通过学习和同意规范与文化,将获得的文化和规范内化为社会成员内在的价值准则和人格核心观念。对于公务员而言,要想其离得远远的纳贿腐败的心理动机,需要让他们学习国家的有关的法律规范、道德规范与同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在社会成员传授和学习文化与规范受影响最大场合是家庭。家庭在社会成员的生涯中不只代表着一个基本的生活单位,而且是一个社会教育机构、一个社会控制机构。所以在家庭教育中为了能让孩子有个健康的人格,父母需要应该注意不断加大自己的道德和文化修养、制造好的家庭环境、使用适合的教育方法等。同时还应加大公务员家庭中的另外一半的培养和监督。比如海南儋州妇联就举行了以“当好贤内助、更要当好廉内助,组织领导干部配偶参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展”的活动。
作为一个完整的人,只有在社会中劳动和工作后才能获得全方位的进步和形成。对于公务员而言,单位的岗前培训和上岗后的常常的按期与不按期的培训尤为重要,由于如此不但可以加大工作技能,更能巩固生活观、价值观。同时伴随科技的愈加发达,各种传媒应运而生,社会上的多元文化得到一个汇合点,此时政府应当把好导向标,稳定以正确的生活观和价值观的核心文化,在稳定社会的同时亦能把握住公务员思想动态的脉搏。
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