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本文从《道德生活论》"幸福"这一范畴定义的讲解入手,探讨幸福的真实内涵,剖析历史上大家对幸福的三种不同理解,得出幸福的概念,并由此作为切入口,探讨了当代年轻人培养正确幸福观的社会条件和现实任务,剖析了在培养当代年轻人正确幸福观的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关键字]:幸福、道德、至善、圆满
自人猿相揖别将来,人类就一直在苦苦追寻着幸福的真谛。什么是幸福?怎么样才能获得真的的幸福?这个问题早已成为一个现实的人终其一生不断思索的难点。东南大学高兆明老师在他的《道德生活论》中系统地对幸福这一范畴进行界定,并阐释了幸福与高尚的道德生活双向互动关系,剖析了个人幸福的社会条件。我觉得,该书中对幸福具体而深刻的讲解对当代年轻人正确幸福观的培养具备不可忽视的启示意义。
一.幸福的真的内涵
《道德生活论》在讲解幸福这一定义时,开宗明义地指出:"幸福是(至)善的主观体验。追求(至)善即追求幸福。(至)善的达成即是幸福的达成。"[1]"至善就是生活的圆满,善是通向圆满的道路。"[2]幸福对于个体而言就是生活的某种圆满,对于人类而言就是社会的某种至善。
"人类在对幸福的永恒追求中进步。人类的一部进步史就是如此一部对幸福的追求史,就是一部通过对幸福追求而不断探究人的存在乎义、存在方法、存在内容的深思史。这种现实的、活生生的探究史表目前理论形态上,就是幸福思想的进步史,这也即意味着幸福思想的进步史从一个特定侧面反映了人类自己的文明进化经历,揭示了人类自我批判、自我提高、趋向圆满的求索经历?quot;[3]在人类思想进步史中,不少著名的哲学家和思想家都对幸福作出了自己独特的理解。"德行即幸福这是大家对幸福最古老的认识之一" [4]、"道德即幸福"是中西方文化的主导看法。早在古希腊的苏格拉底、柏拉图就明确提出这一看法。?quot;基督教叔父"之称的塞涅卡更是反复强调,"快乐不应是追求德性的目的,德性本身就是幸福"。[5]这一看法觉得,道德本身就是幸福,有德就有幸福,失德便无幸福可言,因此,道德高于幸福,道德是幸福的唯一渠道,人一旦到达道德上的完美,幸福便纷至沓来。这一看法在西方以古希腊的斯多葛派和基督教伦理学为代表。他们觉得,幸福不在于感官的快乐,而在于德性,感官的快乐和财富是身外之物,只有灵魂的健全才能得到永恒的快乐。中国的儒家则觉得,幸福主要存在于人的内心,是道德健全的结果。"反身而诫,乐莫大焉",只有道德修养和践履,才能成为道德上的圣人,也才能得到至上的幸福与快乐,所谓"仁者无忧","人不堪其忧,回不改其乐。"这种看法把德性本身当作生活的出发点和归宿,把幸福当作追求的结果,把精神上特别是道德上的需要看作是真的的幸福。"德行即幸福强调在幸福中精神升华的意义,弘扬了人的理性、灵魂、精神在生活价值中有哪些用途,这一点是适当的。但将幸福与德行等同,轻视人的现实物资生活,它的逻辑归宿势必是轻视人的肉体存在,不承认人的现实物资生活权利的正当性、善性,在现实日常难免成为少数统治者奴役人民的精神工具。"[6]这种看法的极至进步便是禁欲主义的幸福观?quot;大家乃是因期望而得幸福。"[7]
"幸福即道德"是西方思想传统的突出特征。古希腊思想集大成者亚里士多德宣称,"幸福是至善",[8]"幸福是心灵合乎完全德行的活动。"[9]这种看法觉得,幸福就是道德,大家获得了幸福,也就是获得了道德,有幸福的人也就是有道德的人,因而幸福要高于道德,幸福是生活的最高目的,道德的意义就是帮助大家达成这一目的。这种传统的特征就是把幸福看作是生活的最高目的,凡有助达到这一目的的才是道德的,幸福主如果大家达成的物质欲望的满足。如此看法总是与利己主义相联系,从人的"自爱自保","趋利避害"的本性出发,论证追求幸福特别是个人幸福的合理性。费尔巴哈觉得,"所有有生命和爱的生物、所有存活着的和期望存活的生物之最基本的和最原始的活动就是对幸福的追求。人也同其他所有有感觉的生物一样,他所进行的任何一种意志活动,他的任何一种追求也都是对幸福的追求"。[10]"道德的原则就是幸福,而且这种幸福不只使个人幸福,还要使别人幸福"。[11]
德国古典哲学家康德看到了现实日常幸福与道德的对立。他觉得,人作为感性的存在,自然界的一部分,要追求物质利益,追求幸福,这是人的正当权利,但人同时又是一个理性的存在者,是道德世界的主体,只追求德行。人的这两个需要都是正当的,但当它同时出目前一个人身上时便不可防止地陷入矛盾之中。他看到片面强调追求德行与幸福都有局限,于是便企图在他设想的最高境界--至善中将二者统一块儿。至善既是最高无条件的善,又是绝对完满的东西,因此需要把幸福与德行包括于其中。康德将来,费希特从人的主观精神出发追求二者的统一,他把自我分成经验自我与纯粹自我两方面,前者追求幸福,后者追求德行,但人又不断由经验自我上升到纯粹自我,从而达成二者的合一。但,无论是康德还是费希特,都没找到达成幸福与道德统一的渠道。
"幸福,是大家在社会生活实践过程中,因为感觉到生活价值的达成而形成的一种精神上的满足?quot;[12]幸福是一个统摄性范畴,它关注人的存在样式,反映对人现实欠缺的把握,它是大家对生活的深思中完满的存在,并且,幸福的内容在长远历史中有其公度性,它不止是人的主观体验。幸福作为大家对生活的感受和评价,不是评价日常某一偶然原因引起的暂时的愉快和满足,而是对生活的肯定阶段或者全部生活作出的总的评价,因而幸福的定义是和人的生活意义紧密联系的。可以说,大家对幸福的把握是个动态的进步的过程。从个体的角度说,幸福是主体在奋斗中的自我一定,光有德行而无对德行的自我一定意识与精神上的满足感,不可以成为真的的善,幸福是自我健全的心理体验,本身就包括了对生活目的、意义的理解、对幸福的追求过程,就是自觉追求生活意义的过程。人类的文明进化史,就是一部自觉追求幸福的能动实践史。"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大家未尝不能说,对于幸福的自觉追求是推进社会历史进步的动力之一"。[13]
二. 培养正确幸福观的社会条件和现实任务
"个人幸福的达成不能离开社会条件,一个每人生价值的达成程度固然有赖于个体自己的努力,但在客观上受社会历史条件所制约。"[14]亚里士多德觉得,"幸福亦需要外面的善为助。由于,没外在条件,便不可能或难于作出高尚的事。"[15]个人存在的幸福,不能离开社会的真善美。可以设想到,在一个物欲横流、人妖颠倒的社会里,非常难有个人幸福的土壤,快乐成为人贪婪自私本性获得很大满足后的浮浅表现。那样,个人幸福的达成和培养正确幸福观的社会条件是什么呢?
第一,社会可以提供能够帮助身心健康进步的物质生活条件,这是个人幸福达成的物质基础,也是培养正确幸福观的物质首要条件。"斯巴达式的苦行僧生活不是人性的孕育土壤"。[16]可以设想,一个生活在物质匮乏社会中的人,为了存活他不能不天天四处奔波、食不果腹、衣不蔽身、居无定所,他如何或许会领会到生活的幸福呢?对他而言,生活就是日复1日地重复痛苦的感觉,幸福是可望不可及的幻像。假如他大胆一点,为了改变现在生活的艰难处境,也为了追?quot;幸福",他大概铤而走险,偷盗、打劫或者贪污。这恰与培养正确的幸福观这一初衷相背而行。物质生活条件只不过给人提供了作为人存在的物质基础与首要条件。在常见意义上,物质生活条件的缺失,不会有人的生活,更不会有人的幸福生活,但仅仅有了物质生活条件,人也未必就势必具备幸福感。"物质生活条件直接提供的是快乐感,快乐经过提高才能形成幸福感。"[17]同样,好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只不过提供培养正确幸福观的可能,它并非个人形成正确幸福观的必要条件。
第二,社会可以提供基本的公正。只有在一个基本公正的社会中,个人幸福才有达成的可能,个人培养正确的幸福观才大概变为现实。同样,只有生活在这个社会中的成员感到生活存在幸福的可能性,这个社会才大概被叫做是公正的。"从大体上说,一个人的生活存在问题上所能达到的可能幸福的最高限度,是由他所生活于其中的那个社会在宏观整体上规定的。"[18]幸福是一种生活圆满的状况,个人幸福有赖于社会公正,个人圆满存在有赖于肯定的社会客观条件。社会的基本公正表目前社会的德性与幸福的统一上。假如大家见到的只不过君子吃苦受难,小人得利,一直君子生活在痛苦的泥沼中,而小人因为用不道德的方法获得物质利益和精神上的满足,从而获?quot;幸福",那样在大众层面就非常难指望大家践履道德需要,过善的道德生活;在一个不公正的社会里,因为大家道德标准的偏差甚至扭曲,也非常难培养出具备正确幸福观的个人。这里应该注意一个问题,是不是在一个紧急不公的社会中,个人就根本无任何幸福可言?个人就根本不可能培养出正确的幸福观?应当承认,在一个紧急社会不公的社会里,要达成严格意义上的生活圆满是不可能的,但这并不意味着在这样的情况下,人就无任何幸福可言?quot;个人仍然大概在有限的范围内通过我们的努力,争取自己存在的某种意义,即便是抗争不适当的环境这一行为本身,也能使人获得配作为人存在的最基本依据。"[19]外在的社会环境与个人自己的努力,虽有联系也有不同,大家不可以由于社会的某些不公正而舍弃对生活圆满的追求,舍弃对幸福的渴盼,推卸自己应尽的责任。一个人无论在那种情况下都应当发愤努力,在逆境中遇难而上,在跌倒后重又爬起,变革社会,变革自己,做自己命的主人。
第三,人是理性的动物,自由是人的灵魂,社会还应提供给社会个人能力全方位进步的机会,并提供每个公民具备充实、高尚的精神生活的环境?quot;人不只具备不同于所有生物并且大大超越动物本能的各种高级的社会需要作为他的全部活动的内在动因,而且更有一种支配自己生活和命的需要和目的,这就是人特有些追求自由的特质。"[20]幸福及幸福感不是被赋予的,而是自己在实践中获得的,人在不断追求自由、在不断追求个人能力的全方位进步的过程,也就是追求生活幸福,达到生活永恒的过程。"一个人只有当自己改造自然、社会、自己,改造物质世界与精神世界的各种能力得以发挥时才会有一种真的的自我价值达成感。幸福不是某种既定的存在,而是现实的创造活动。" [21]当一个社会可以提供给社会成员个人能力全方位进步的空间,并且可以为他们提供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幸福便在其中孕育而生。并且,生活在如此社会中的青少年更容易树立正确的幸福观,由于如此的社会以其主动的个人追求能力的全方位进步以达到个人幸福的范例真实地教育了他们,生活的幸福就是永无止尽地对生活圆满追求的过程中。
现在,改革开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使中国进入了一个新的社会历史进步时期,大家正在以我们的双手建设一个兴盛富强、文明民主的新社会,为自己打造一个幸福生活的新天地。随着着中国加入WTO,中国和中国人民将面临更多的机会和挑战,也将会在创造与达成中领会到更多的幸福。人民的幸福与国家的兴盛昌盛,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所以每个社会成员追求生活的幸福,就其自己来讲,本已不是什么恶,相反,它是社会生机勃勃、兴旺发达、前程远大的象征。在如此一个飞速发展进行现代化经济建设的中国社会里,对当代年轻人进行正确的生活观、价值观教育是必要的,在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得到很大满足的21世纪之初,对肩负中国经济腾飞重任的当代年轻人们来讲,培养正确的幸福观无疑对他们的生活具备要紧意义。
生活在如此一个年代的每个中国人,包含每个有着高度责任感和使命感的热血年轻人,需要有幸福的生活,追求生活的幸福与圆满,追求生活价值的达成,这是其基本的正当权利。不过,每个中国人在需要生活幸福的同时,又毫无例外地面临两个问题:一是进一步解放思想,进一步打破过去那样一?quot;左"的思想的桎梏,一是认真搞了解什么是生活的真的幸福,应当追求哪种生活幸福,通过什么方法达成生活幸福。假如这两个问题解决不好,对大家培养打造正确的幸福观是及其有害的,并且大家每个人的现实生活、大家这个国家民族的前途就大概陷入误区。在生活幸福问题上进一步解放思想,"就是意味着要进一步破除在这个问题上的两极对立的行而上学思维方法,重新科学理解在生活幸福问题上的个人与社会、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奉献与享乐等关系,就是意味着无须讳言生活幸福(包含个生活活幸福)",[22]这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其次,追求生活幸福又绝对不等于纵情恣欲,不等于醉生梦死的感官享受,"假如幸福在于肉体的快感,那样就应当说,牛找到草料吃的时候,是幸福的"。[23]追求生活幸福需要与享乐主义、拜金主义划清界限。不然,在追求生活幸福的名义下,放荡形骸,将生活幸福庸俗地等同于感官的快乐,结果是适得其反的;以庸俗甚至是无聊的快乐等同于生活幸福,将会迷失生活方向,失去生活目的,无异于禽兽,这与正确的幸福观是格格不入的。显然,当代中国的每个人,每个有志于报效祖国,在奉献中达成自己生活价值的当代年轻人,需要努力探究幸福的真谛。
"人一直在追求幸福的,只有在适当的价值目的性的引导之下,人的这种幸福追求才能结出丰硕的果实,才能有一种真实的生活价值及其真实的幸福感受。"[24]
3、 关于怎么样培养当代年轻人正确幸福观的什么时间考虑
尽管《道德生活论》成书到今天已有八年,但该书中对幸福这一范畴的讲解不只具备较高的理论价值,而且对当代年轻人正确幸福观的培养有以下几个方面启示:
第一,要认清个人幸福和社会幸福的统一问题。社会生活是相互联系的整体,个人不能离开社会,社会也不能离开个人,因此个人幸福与社会幸福是统一的,没整体的幸福就没个人的幸福,个人追求幸福的愿望只有在社会幸福不断增长中才能得到达成和保障。中国古时候的传统文化倡导"存公去私","明理灭欲",公义与私利之争历来是中国幸福观的要紧内容,而主流的价值倾向则是去利存义,去私存公。这种传统,为社会规定了一种道德理想,使个人从是社会,为中华民族提供了强大的凝聚力,但它无条件地倡导社会幸福,限制了个性进步,致使了道德专制主义。大家在培养正确幸福观的时候,既要吸取中国传统文化中?quot;杀身成仁"、"舍生取义"中的自我牺牲的精神,以牺牲小我来保全大我,在必要的牺牲中获得至善,又要批判中国传统思想中对个人幸福的忽略。在21世纪的中国,社会主义规范已经在神州大地上打造起来五十余年,这为达成个人幸福与社会幸福的统一提供了坚实的基础,集体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幸福观的核心,它需要大家在为社会贡献中塑造自己,满足自己,同时也需要社会积极关心每一个人的进步,最大限度地满足个人的精神和物质需要。个人幸福与社会幸福真的的有机的统一的原则是集体主义。"只有个体与社会统一的幸福,才是真实的幸福,只有在二者统一的基础上,才能真的达成自我的幸福。"[25]
第二,要正确引导当代年轻人对不幸的认识,这对培养他们形成正确的幸福观有着要紧有哪些用途。"幸福作为人的理想完美存在状况,应当通过人的努力以肯定的代价才大概换取;幸福作为对人现实存在的体验,只有通过日常对痛苦不幸的感受才大概真的被感受。所以,大家又可以说,幸福内在蕴含着痛苦。"[26]当代年轻人成长在中国的和平年代,他们的成长时期也是中国现代化经济飞速发展时期,社会为他们提供了好的物质生活条件和文化条件。他们没历程过战争年代炮与火的洗礼,也没亲身体验过在物质极端匮乏、人妖颠倒的年代灵对肉的拷问,因此,他们的生活中不幸的遭遇最少,却又最易遭遭到不幸带来的伤害,他们也最不可以领会到幸福的珍贵?quot;幸福一直相对于不幸而存在,有多少幸福就有多少不幸。对于一个人而言,不幸哺育了真的幸福感的形式。痛苦是通往幸福之桥梁。只有饱经人间沧桑折难,读透尘世沉浮变幻这部天书之后,人才有资格说他真的了解拥有幸福。"[27]的确,对幸福的真实地把握与生活阅历有关,但大家不可以等到韶华已逝、垂垂老矣的时候,才真的体味到不幸对于幸福的价值。"在形而上的意义上,人注定是欠缺的,因而人就注定是有痛苦的。人没办法回避痛苦,人只有直面痛苦,在抗争中解脱痛苦,获得幸福,走向完满。"[28]在人短暂的生命里,幸福与不幸如影随形,当面对不幸的时候,是就此沉沦,消极对待命的摧折,还是用我们的双手扼住命的咽喉,直面生活不幸的痛苦?不幸是不可以被绝对躲避的,先天的残疾、飞来的横祸、疾病染身可能在生活的某个时刻强加于身,躲避是无用的,消极以待只能让不幸的生活愈加不幸。痛苦是生活的炼炉,而不幸则是生活的炼狱,在不幸和痛苦中以自己的积极努力,去改变生活的逆境,去争取生活的幸福达成,这才是积极的生活。在培养正确的幸福观的同时,需要对不幸有正确的认识。生活是在痛苦中磨砺,在不幸中求得幸福,在不圆满中获得最大的圆满。孟子曾说过?quot;故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智,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可以。"[29]逆境既是生活所不可防止的,又对生活存在具备意义,身处逆境可能是不幸的,但却未必是绝对不幸的,重点之一就是人自己的自强不息。"绝对的不幸是对身处逆境与屈辱的麻木。"[30]
第三,在塑造正确的幸福观的同时,也要加大对道德人格的塑造,它使人成为一个大写的人。对道德人格的至善追求,也是对生活幸福的追求。《道德生活论》中指出,幸福不止是道德生活的目的,更是对每一具体生活目的的达成,对至善的接近后滋生的满足感,并且它还与义务、使命一体化。道德人格的功能是提高,道德人格作为一种追求,它总是成为勉励个体不断奋进从而不断提高自我以达成生活圆满的最大力量。中国儒家的经典著作之一《礼记·大学》开篇即说?quot;大学之道,在明在德,在止于至善。""止于至善"就是道德人格的最高追求,而对至善的追求就是对幸福的追求。在对道德人格的追求过程中,也是人自我健全的过程,同时也是幸福感的滋生过程。假如一个人没对自己道德人格的塑造,没?quot;至善"的最高境界,他就不可能有真的的幸福感的体验,也就更谈不上形成正确的幸福观了。"马克思主义在确认以往的阶级社会只有至善的理论而没至善的现实的同时,更指出人类的进步就是一部不断渴求至善、探索至善并在追求至善的过程中不断地进步至善和人自己的历史,从而认可了个体由来已久的对至善的追求。"[31]事实上,正由于人类历史上有无数的个体,怀抱着对道德人格的至善追求,憧憬着生活幸福的达成,前赴后继,人类才由此而看上去壮美与伟大,人类也才得以在阶级纷的历史长河中不断维持并弘扬作为万物之灵的崇高与荣光。
最后,培养当代年轻人正确的幸福观,还应当在全社会大力拓展人文素质的教育,人文素质使人明了人的存在、价值和境界。人文素质的高低,直接决定着人的道德文明水平的高低,直接决定着人对幸福的真实把握。培养当代年轻人正确的幸福观应当从抓人文素质教育开始。文静使人爱美,叫人能更生动、更现实地把握幸福感,知道幸福的涵义;历史赋予人崇高的使命感,叫人在历史的脉动中追寻幸福的真谛;哲学叫人透悟智慧,叫人在瞬息万变的年代洪流中真实把握生活幸福,指导生活圆满的达成,这类都应当成为人文素质教育的要紧内容。
[ 参 考 文 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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