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伦理学与生命伦理学的关系
对医学伦理学的界定直接与对生命伦理学的界定有关,即医学伦理学与生命伦理学是哪个包含哪个亦或是两个各自独立的学科?Warren Reich在1971年筹备撰写《生命伦理学百科全书》时,开始时用的《医学伦理学百科全书》名字,可见,医学伦理学和生命伦理学已是两个不一样的定义。
Daniel Callahan在《生命伦理学百科全书》第二版中的生命伦理学条目中,把医学伦理学与生命伦理学相比,觉得“医学伦理学是古老的学科,代表非常窄的范围,只强调大夫的道德义务和医患关系,虽然在如今这仍非常重要,但已不足以囊括所有些问题”。“生命伦理学则是指生命科学中更广阔的道德范围,包含医学、生物学、环境中的要紧方面、人口和社会科学等。医学伦理学作为一个部分包含在生命伦理学当中,与其他题目和问题一同构成生命伦理学。”
《国际伦理学百科全书》也把医学伦理学的学科范围归为生命伦理学。
从国内对医学伦理学进步阶段的划分,可看出与以上不一样的怎么看:医学伦理学历程了古时候医德学,近现代医学伦理学(传统医学伦理学)和生命伦理学。也有学者觉得,当今的医学伦理学已开始进步到了一个新阶段,人口和健康伦理学阶段。可见,国内主如果把生命伦理学作为医学伦理学的一个阶段涵盖进来的。J.Stuart Horner在《应用伦理学百科全书》中对此的界定也是这样:医学伦理学与生命伦理学常常混淆,但后者是前者的一个方面,只是后者这30年一直占主导地位。
医学伦理学的概念
英国的Thomas Percival在1803年出版了《医学伦理学》一书,并初次提出“医学伦理学”这一名词。他没从正面给医学伦理学下概念,但从有关的材料可以剖析出他对医学伦理学定义的理解。他觉得:“职业伦理学是‘人性的常识’与‘广泛的道德责任’之间的综合”,“医学伦理学的一般体系是使无论是官方正式的行为还是医学范围之间相互的交往都受文雅和正直原则所指导”。这种看法在19世纪被广泛同意。20世纪20年代,美国的药理学教授 Chauncey Leake对上述看法提出质疑。他觉得:“Percival对‘医学伦理学’这个名词使用方法不对……,它仅指源于职业中的、用来管理职业中各成员彼此交往的成规、礼节。……但真的的伦理学与成规、礼节不同,而应从哲学的角度理解。他觉得:“真的的医学伦理学是基于伦理学理论并用之来处置医患之间、大夫与社会之间的关系。” 20世纪70年代,美国的医学伦理学权威 K. D. Clouser对医学伦理学的理解与 Leake的看法并无本质不同,他在《生命伦理学百科全书》第一版中提出:医学道德与普通的平时道德没不同,含有与一般道德相同的规则。国内对医学伦理学的概念多使用:“运用一般伦理学的道德原则,来解决医疗卫生实践和医学科学进步中大家相互之间、医学与社会之间的关系而形成的一门科学,它既是伦理学的分支(应用规范伦理学),又是医学的组成部分。”
以往无论是国内还是海外都有过分强调医学伦理学是应用规范伦理学的一个分支的倾向,对医学伦理学容易有如此的误解:即把医学伦理学只理解为应用规范伦理学,以为运用一般伦理学的道德原则即可解决具体问题。不只事实并不是这样,而且其中也忽略了医学本身对医学伦理学有哪些用途。一方面,医学的本质和目的是为了维护患者的健康,治疗疾病,这样来看医学本身含有一种固有些伦理学——为患者谋利益。而且很多伦理问题的产生是医学科技进步的结果。其次,伦理道德对医学伦理学有哪些用途也同样明显,如陈实功《外科正宗》中有“先知儒理,然后方知医理”之说,二者的结合便是中国古时候的儒医;欧洲中世纪的医德观是基督教式的医德观;从英美医学伦理学中自主原则领先的医患关系模式到南部欧洲的仍以相互信任式的医患关系为主导模式更能看出伦理道德原因对医学伦理学所起有哪些用途。简要说来,医学科技与伦理道德二原因相互用途是医学伦理学进步的主要线索。
医学伦理学的研究对象和内容
医德(大夫的职业道德)是医学伦理学最主要的研究对象,有说法觉得医德学是医学伦理学的同义语,是一门学科。邱仁宗同志觉得医学伦理学与医德学之间的关系不止是个名字问题,它们之间有两点不同:医学伦理学在内容上要比医德学广,医德学通常都是义务论的,不引用任何价值论,并不加以证明。大家所称的古时候医德学,其实还不是一个系统的应用伦理学学科,由于它只研究大夫应遵循的道德规范和准则,只研究医患关系。医学伦理学则是一个系统的学科,表现为研究对象从医患关系这一核心扩展到医务职员之间、医务职员与社会之间、医学与社会之间的关系。
杜治政同志觉得,当代医学伦理学的研究内容主要由六个方面构成:医学道德的主体与客体及其相互关系、临床医学中的伦理问题、生命技术及其他高新技术应用中的伦理问题、卫生政策的伦理学、健康伦理学、医学伦理学的基础理论研究。这是典型的把生命伦理学看成医学伦理学的一个进步阶段的说法。
其实,不管医学伦理学和生命伦理学之间是哪个包含哪个,就象《应用伦理学百科全书》中所强调的,医学伦理学这一名词,它不是一个静止的术语,“它的意思和原则已经伴随医学被管理成一个职业,到医疗照护被提供和资助,到医学以外的社会整体中的文化原因的改变,而改变”
医学伦理学的历史进步
希波克拉底学派可能是最早对医疗职业和大夫的行为提出规范的,但其思想能流传这么久远,主如果由于基督教的思想与之在某些方面一致,尤其是不可以堕胎和为病人保密的思想,而这两者在古希腊并非医学界的主流思想。当时很多论述都强调疾病的预后,希波克拉底时期的预后可起到安全保险用途,使大夫了解他能干什么和不可以干什么,从而保护大夫防止因治疗失败或拒绝治疗而遭到指责。传统的基督教强调诚信对于战胜疾病的要紧用途,觉得大夫应不考虑我们的危险来抢救患者,需要大夫持一种慈善的观念和对没钱人的责任的价值观,事实上早期的基督徒也是如此做的。没什么能比医院这种新兴机构更能显示出犹太教和基督教的博爱精神了,它们服务于患者、老人、没钱人和流浪者,虽然多负责食宿,极少的医疗,但与其它相比已是非常不错的了。基督教对医学甚至所有科学的控制,极少能见到教会允许以外的书本,仅见的是为数不多的希波克拉底和盖伦的著作。中世纪时期的黑死病夺去了无数人的生命,大夫们没好的救治方法,不少大夫逃离瘟疫,但很多教士却依旧留在城市,为过世的人做祈祷,使那些笃信上帝的人临死前得到精神上的安慰,也使死者的家属感到欣慰。
在文静复兴时期,特别是科学革命给机械科学、物理学和化学带来了巨大成功之后,医学也迈出了更坚定的节奏。哈维的心血运动论最后取代了盖伦的关于血液运动的学说,将来在以机械论为主导的哲学思想的指导下,以解剖学和生理学为主的实验医学在18世纪获得了突飞猛进的进步。19世纪的病理学有了长足的进步,在麻醉和防腐两项技术出现之前,外科的全方位进步是不可能的,19世纪后期,外科有了真的的进步。近代的实验医学家头脑中有尊重科学的道德理念,觉得医学的最高尚的任务莫过于延长人的寿命。因为一系列新的科学的诊断和治疗办法的出现,从而为大夫关心、同情患者,为治疗疾病、解除患者的痛苦提供了科学的现实的保障,这都是最基本的医学人道主义的体现。18世纪的早期,英国对大夫的伦理学规范已极少提到希波克拉底,而是强调礼节,包含服装和行为举止,即英国的绅士和淑女风度。近代英国对医学伦理学贡献较大的主要有4个人: John Gregory 1772年出版了《关于大夫责任和资格的讲义》;Thomas Gisborne 觉得大夫不应减弱基督教的慈善色彩,同时觉得需要打造一个角逐型的职业,由于他坚信对财富的渴望是至关要紧的;Thomas Beddoes强调应使用方法律方法把庸医赶走;Thomas Percival在1803年出版了《医学伦理学》,主如果为了预防和解决医院内部纠纷。其中的宗教色彩已大大减弱,即医德开始了科学化和世俗化的进程。Thomas Percival最大的贡献是为美国医掌握1847年初次的伦理学法典提供了样本。
20世纪初,大家已经开始注意到医院开支的攀升,特别是二战后,医院被视为医学诊治的精华之地。在X线之后,影像诊断伴随1972年计算机断层摄影和核磁共振等技术的问世而大踏步前进,很多资金花费在了医疗设施上。大约在1960年,第一批免疫抑制剂问世,使得器官移植进入了新年代,当然也带来了道德和法律的困惑,怎么样时取器官,移植给哪个等问题。20世纪伴随医学科研的增加使医疗服务获得明显进步,同时也引起更多的伦理学问题,1946年的纽伦堡法典和世界医掌握1964年对此修改而成的赫尔辛基宣言(2000年是最新版本)是医学科研中涉及人体实验的要紧文献。
20世纪中叶以前,传统的医学伦理学主要局限于临床的医疗实践中,为培养大夫提供职业道德行为规范。二战后,延长寿命已不是难事,在医学伦理学的持续进步中加入了新的内容,20世纪50年代,美国的Joseph Fletcher和 Paul Ramsey等非大夫(这两人均是神学家)所写的一些文章使大家开始审视医学和医学科技在社会的道德层次上产生的影响:第一是以往被封闭在医学以外的哲学家、神学家、律师、社会学家和心理学家对医学职业提出了他们特殊的怎么看;第二,随之而来的是这类怎么看对医学的进步有益,医疗职业中的人对这类外部的怎么看开始予以同意;第三,医学伦理学扩展其范围,应用到更广的社会伦理学问题范围,如一个社会中卫生服务设施分配的公正性等。因此,在60年代后,医学伦理学本身已经开始从原来全部关心指导临床大夫行为的准则和法典中转向社会中的健康和疾病的伦理学方面,70年代后美国开始了对患者自主性的看重,这是当今的医学伦理学中的要紧转变。
医学伦理学的本质是为了患者的利益,但具体什么才符合患者的利益,这伴随年代的变迁和大家观念的变化而变化。表目前医学模式上,就是从以往常见持有些“治病”到目前的“治生病的人”,在20世纪50年代之前,延长寿命就是对患者最大的善,而二战之后,延长寿命并非唯一追求的目的,生命水平是大家所看重的主要内容,表现为患者的意愿是不是得到尊重。
生命伦理学
《生命伦理学百科全书》第二版对此词条的讲解的第一句话就是:“圣经中有一句话说太阳底下没新事物。但自从20世纪5、六十年代起,从生命伦理学的兴起看出,那样这句话并不正确。”因为新科技的问世和文化及观念的改变,大家重新对生与死、对疼痛的忍受、对自己生命的权利、对别人和社会的义务等进行考虑,于是产生了一个全新的范围——生命伦理学。它代表一种全新的观念的转变,它不止是指开创一个新范围(伦理学和生命科学的交叉),而且代表一种学术思想、政治原因对医学习生物和环境的影响等。狭义地说,生命伦理学仅指在面向科技的巨大变化时产生的新范围,广义地说,它已经延伸到法律、政策、文化、历史学科,大众媒体,哲学,宗教,文学等社会科学学科。本辞条所说的生命伦理学是指广义的,即它的研究范围已从临终患者床边的医务职员个体所面对的道德上的困惑,延伸到全社会公民和立法者在努力拟定平等的健康或环境政策时所面对的公众的和全社会的选择。
对生命伦理学的界定
生命伦理学一词最早由美国威斯康星大学的生物学家和癌症研究者Van Rensselaer Potter在1970年提出。然而,非常快就被在华盛顿工作的荷兰胚胎生理学家和产科学家Andre Hellegers 和其他与他一同工作并在1971年在乔治城大学成立肯尼迪人类生殖和生命伦理学研究所的同事用来指称不一样的含义。Van Rensselaer Potter用此指称“一门把生物学常识和人类价值体系常识结合起来的新学科”,它是科学和人文学科中间建起的一道桥梁,帮助人类存活,保持并促进世界文明。Andre Hellegers和他的同事则狭义地把此应用到医学和生物医学研究中的伦理学范围。Warren Reich在1971年筹备撰写《生命伦理学百科全书》时,开始时用的《医学伦理学百科全书》名字,可见,医学伦理学和生命伦理学已是两个不一样的定义。西方多数觉得医学伦理学是一种传统上的提法,范围非常窄,只强调大夫的道德义务和医患关系,它已不足以囊括如今所有些问题。因此从范围上看,生命伦理学指称生命科学中的广袤的道德问题范围,如医学、生物学、环境科学,人口和社会科学等,把传统的医学伦理学包含在生命伦理学中。
在某种程度上,Raanan Gillon的生命伦理学辞条愈加全方位。Raanan Gillon 在《应用伦理学百科全书》中的生命伦理学条目中写到:从字意上看,生命伦理学是研究产生于生物学实践范围(包含医学、护理、包含兽医在内的其它卫生保健职业)中伦理学问题的学科。它的研究范围非常广,除去生物科学研究中的伦理学,还包含环境伦理学(包含环境污染和人与动物和自然界中其它部分之间的关系),性、生殖、遗传和人口中的伦理问题和各种社会政治道德问题,如失业、贫穷、歧视、犯罪、战争和迫害对人群健康的负面效应。涉及到此学科中的职员也非常广,除去大夫、护士、生命科学家、病人、受试者外,在学术范围还涉及到哲学、道德神学、法学(这是生命伦理学中的三大学科)、经济学、心理学、社会学、人类学和历史学。
Daniel Wikler 在第三次国际生命伦理掌握议上的主题报告——生命伦理学家和社会责任中提出:生命伦理学的主题一直在变化,生命伦理学已历程了三个阶段,第四个阶段正在诞生的过程中。第一阶段以某些专业行为准则的形成为标志,如不允许做医学广告,禁止诋毁同行等,此阶段应称为医学伦理学阶段;第二阶段就是琼森(Albert R.Jonsen)在他的《生命伦理学的诞生》中和他的历史学家同行所说的生命伦理学阶段,在这个阶段中,大夫的处境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公众开始对古老的医学职业中的父母主义、讲真话等提出挑战,此阶段的生命伦理学家是患者权利的学术同盟。生命伦理学家需要新的哲学理论和办法,这类新的哲学理论和办法不是个人行动的道德,更不是用传统的伦理原则去概念大夫的职业,而是用社会和政治哲学,特别是分配社会的公正。第三阶段的生命伦理学家已研究了卫生保健政策和卫生经济的很多细节,很多国家政府中的卫生官员都曾向生命伦理学家进行咨询。第四阶段的生命伦理学可称为人口保健的生命伦理学,它不只象第二阶段一样包含专业行动准则、医疗工作者和公众,也象第三阶段超越了传统的医患关系范围,横跨生物和社会科学、人类和管理科学,而且还有自己的特征:高技术医学的出现和应用不是中心问题,而只不过其中之一,不再注意大夫的两难推理和哪个能得到稀少卫生资源等难点,而将注意力集中在多种影响卫生保健的原因上。从美国社会不断增长的不平等,到很多进步中国家的很多患者都存在的患者疾苦之间的一同点看,有很多信号告诉大家,就较大部分人口而言,卫生保健情况在变坏而不是在提升,大家应把目的放在更大部分人的公共保健系统上,为了完成这个任务,大家要获得那些不熟知的范围的常识,如公众保健、国际保健、花费—功用剖析、保健量制与将要出现的很多新范围的新常识。
生命伦理学产生的历史背景
生命伦理学最早产生在美国,有其独特的历史背景。生命伦理学在广义上,是从1900年开始的。20世纪医学的进步可从对医疗服务投入的钱的数目、享遭到服务的人的数目、医务职员和专家的数目、医疗服务管理软件的复杂性和科技的含量程度等方面看出。伦理学问题的产生,可从三条主要的线索看出:医院角色的变化、科技的主导性和医学专家化的进步。
早在19世纪晚期,美国的医院在数目上以非常快的速度在增加,最后成为提供医疗服务的主要源泉,伴随医疗器械和技术在诊断和治疗中的不断增加的介入,在医院中集中提供医疗服务变得比较有效并经济,并能满足大家的需要。1946年的Hill-Burton法案,为地方性的医院提供联邦支持,新的常见性的医保倾向于给医院性的医疗服务而非私人诊所或家庭式服务提供补偿,这为美国的医院的革命打下基础。
1900年左右,科学的医学已成为医疗实践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美国医掌握改革医学教育规范,以提升医疗服务的水平。政府不断支持医学科学,特别是在二战期间和之后,把科研引进医学教育和对患者的照护之中。20世纪50年代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开始成立并支持临床科研,于是涉及到受试者的实验,受试者可能是患者和健康的志愿者,且数目在不断增加。
因为医学科学和技术常识的增加,使不少的大夫走进愈加窄的范围,只能使自己局限于某一专业。伴随1917年眼科掌握的成立,愈加多的专科掌握成立。20世纪上半叶,大夫的社会和经济地位明看上去到提升,日渐从中等升至上等,这类很明显地使他们与不少患者在生活态度和生活方法等方面不同。
总的来讲,这三方面在20世纪60年代开始浮现。医院中医疗服务的专业化促进了医疗照护的非人性化和组织性,同时疾病的社会、行为、环境和人性化方面被忽略,而过于强调疾病的生物和生理方面,因此患者抱怨大夫已失去的患者从整体方面照护的能力,从以前熟知的密切的关系转变成“床边的陌生人”。
对生命伦理学的产生容易有如此的一个误解,即生命伦理学多被简单地理解为只不过由于生物医学高科技的出现才产生的,这是其中的主要原因,但事实上,生命伦理学的产生是多种原因一同用途的结果。除去以上医学方面的原因,把公众卷入医疗的伦理学问题中的文化和社会运动也起到史无前例有哪些用途。复杂的医学技术和其人道的用法之间,增长的城市化和随之而来的人口分布的不均匀增加了享受医疗服务的障碍;较高的生活质量和受教育程度的提升,使(病)人的思维愈加复杂,自我保护的意识明显提升;5、六十年代政府对生物医学科研的加强投入引起受试者保护问题;大家购买医保的能力在30年代因以雇佣为基础机制的引入而戏剧性地得到提升,现因为太重视技术化,美国的医疗服务本钱急剧上升,民众购买保险的能力减弱,大多数的美国人仍不可以得到足够的医疗照护。另外,60年代末的买家权益运动(起始于60年代对低劣食物的抗议)开始影响医疗服务规范,70年代的患者权利运动是更大的民事权利的一部分,妇女运动也把大家的注意力引入到对女患者的关心,也影响大家对生育控制和人工流产问题与家庭和人口政策问题的怎么看。同时期的和平运动和日益增长的生态运动把大家的注意力引到因为战争、环境和污染问题而引发的国际健康问题。由于核武器对人类的健康的威胁,大夫的社会责任在1971年被提出。这类考虑对医学在维护世界人口的整体健康和完好方面的角色发出挑战。以上这类社会和文化方面的趋向和生物医学科学的进步一块一同构成了20世纪60年代末开始的生命伦理学运动,而且这类也是20世纪80年代美国的社会和政治危机。总之,今天大家所知道的生命伦理学根植于公众对个人权利、社会公正和环境水平问题的关心,这类标志着美国在那个年代的文化特点。
从具体事件看,20世纪60年代将来,大家广泛用肾透析、器官移植,但在透析对象的选择上遇见难点;1967年的心脏移植的成功引起死亡标准的讨论与哈佛提出了脑死亡标准;流产在医学上非常安全,避孕药丸、产前诊断、ICU的广泛用、人工呼吸机等均已常见出现,但昆兰案件的撤掉呼吸机和安乐死问题引起常见关注;大家从传统上死在家到目前的死在医院里,观念上发生了戏剧性的转变;二战后生物医学研究获得成就后的应用,美国的几起未得到患者的知情赞同所做的人体实验引起道德上的谴责;Rachel Carson 的《寂静的春季》的出版,掀起了保护环境的浪潮;美国的民主权利运动、个人主义、女权运动也在兴起……但大家在与之平行的文化进程方面又远未跟上这类变化,这是生命伦理学为什么能引起公众这样关注的一个重要原因和历史背景。
毫无疑问,美国在生命伦理学范围处于领先地位,非常重要的标志是1969年成立的后在1971年更名为海斯汀报告和1971年成立的肯尼迪研究所。但不可以不承认,欧洲也做了很多工作。1963年英国成立了医学伦理学掌握和医学伦理学研究所(注:英国多数称医学伦理学而非生命伦理学),后者在1975年创办了医学伦理学杂志,1985年创办了医学伦理学简报。哲学的批评式医学伦理学在德国、前苏联和南欧进步起来。医学伦理学在天主教传统的国家本身就是天主教道德神学的一部分,后日渐适应新技术的进步,转变原来的行医与科学无关的观念。亚洲和非洲的生命伦理学进步较慢,到20世纪8、九十年代日渐进步起来。社会主义医学伦理学在一些社会主义国家也进步起来。
应该注意的是,因为关系到人类生命健康,每一个国家的政府势必会通过政策法规等的拟定等来对生命伦理学范围的问题进行宏观控制。这不是某一个国家的问题,更不是西方特有些问题,而是全球性的问题,但同时,某个发达国家发生了某类生命伦理学问题,并不意味着进步中国家也必然会出现同样的问题。
生命伦理学的理论问题
作为一门学科,生命伦理学中有三个常见性的核心问题:我应该做一个哪种人,才能过道德的生活并做出道德上好的决定?当我的行为可能影响别的人的状况和健康时,我的责任和义务是什么?作为社会的一个成员,我应为社会的公共利益干什么?第一个问题与美德论有关,强调人的品行和一个有修养的人应拥有的价值观和目的;第二个问题承认一个人的行为会对别人产生影响,并努力理解大家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大家应为别人干什么,大家应从别人那期望得到什么;第三个问题把大家的社会关系更深入一步,看到大家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
生命伦理学基本的伦理学首要条件是:尊重自主性;最大部分人利益的功利主义;社会公正;四原则;案例剖析;美德伦理学;描述伦理学;女人主义伦理学和地域文化生命伦理学。
生命伦理学研究的问题:卫生服务职员与被服务职员之间的关系;生与死的问题;患者的利益和别的人利益;分配公正问题;定义问题(即各术语的意思);医学科学实践中的伦理学问题-纽伦堡的促进;生命伦理学,科技和社会;环境伦理学。面对这类问题,有两个要紧的任务需要澄清:一个是事实和价值观之间应划分出一条明确的线,分清什么是医学问题,什么是价值观(伦理学)问题(一个大夫好的医学决定不等于是好的伦理学决定);另一个任务是进步解决伦理学问题的办法论。
生命伦理学已出现多样性的特点,伴随生命伦理学问题的日渐增加,需要更多的办法论来指导。目前,至少有四个范围已明显地出现了,它们分别是理论生命伦理学、临床伦理学、管理和政策生命伦理学、文化生命伦理学。但在实践中它们常常交叉,不可以了解地分割开。
生命伦理学的职能
邱仁宗同志觉得:大家在证明某一生物医学决定正确时,一直处于某种定义和价值的预设框架内,哲学家的工作可以帮助大家批判地评价与某一行动有关的定义和价值观念,这就是生命伦理学有哪些用途所在。生命伦理学是一种哲学,它要超越特定的社会集团、专业、宗教等,提供一种在多元信念首要条件下对什么是对、正确、好的一同看法。生命伦理学从哲学和多学科角度对临床实践进行伦理学剖析,对医学和生命科学中的问题引发对整个社会的伦理考虑;在医疗范围中的大夫和别的人员意识到他们身上的责任增加了,能看到因为社会原因对健康的不好的影响,如不健康的饮食、抽烟、缺少训练、环境污染和其它的环境威胁、人口过剩、政治分歧、失业、贫穷、犯罪等问题。
生命伦理学并非用一种宗教或意识形态来代替另一种;更不是道德咨询所,给特定问题提供唯一的答案,(在有限的范围内可以做到)。在大部分状况下,结论是试验性的,暂时的,不是绝对正确的。大家既不可以使用强制的办法,这并非伦理学的特征,也不可以在社会朝哪个方向民主的进程中让社会所以成员都持一种观念,对生命伦理学问题较好的解决方法就是通过协商对话讨论等达成一致。
总之,生命伦理学是一个新范围,它还只不过一个开始,有待于更准确地概念它和挖掘研究办法。Daniel Wikler 在第三次国家生命伦理掌握议上的主题报告——生命伦理学家和社会责任中提出:应把生命伦理学理解为如此的一个学科:它给持有各种看法的所有学者提供了场合。对于生命伦理学的将来,Gillon觉得:虽然说非常难对生命伦理学的将来进行预测,但有一点是可以明确的,即生命伦理学将继续为更多的大家提供平等参与的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