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市场:全球模式比较及对国内的启示

点击数:476 | 发布时间:2024-12-01 | 来源:www.ewonz.com

    设立模式比较
    纵览各国的创业板市场,对其设立模式可从多个角度进行划分比较。
    从创业板市场的运行方法来分,有“一体式”和“分体式”两种模式。
    所谓“一体式”模式是指借助现有些证券买卖场合和规则,在此基础上再设立一个创业板市场,形成“一所两板”的模式。这种模式下的创业板市场主要作为主板市场必要和有益的补充,它与主板市场使用相同的买卖系统和组织管理软件,甚至使用相同的监管标准。而与主板市场有什么区别则在于上市条件的高低,与较高的监管需要和更为严格的信息披露原则。“一体式”创业板市场以香港的“增长板”市场、新加坡的SESDAQ市场和伦敦证券交易平台的“另类”市场为代表。
    所谓“分体式”模式是指独立于已有些证券买卖系统,另外设立一个不同于主板市场的买卖体系。该买卖市场拥有自己独特的组织管理软件、监管系统和价格买卖体系。“分体式”创业板市场上市门槛低,且是全新设立、独立运作,受已有证券市场的不好的影响较小,可以使用较新的电讯方法为证券投资服务,因而飞速发展,成效好。这种市场最成功的例子是美国的NASDAQ市场,除此之外还有日本的OTC EXCHANGE、欧洲的EASDAQ市场及国内台湾的OTC市场。
    从创业板市场的监管主体来看,可分为“自律型”和“他律型”两种模式。
    “自律型”模式是指由证券行业自律性组织对创业板市场进行监管和审核,拟定创业板市场的各项规则,而不是由证券交易平台直接开设。美国NASDAQ市场是这种模式的典型代表。NASDAQ市场隶是全美证券买卖商协会,该协会是在美国证券买卖委员会注册的券商自律性组织,几乎包罗所有些美国证券商。NASDAQ市场通过协会的自动价格系统运作。
    “他律型”模式是指由证券交易平台直接设立的,由证券交易平台规定创业板上市的条件和标准,将创业板市场上市企业的股本大小、经营情况、盈利能力及股权分散程度等与主板区别开来。这类的创业板市场其上市企业的股本规模、买卖活跃程度都弱于主板。
    从上市企业的进步前景来看,可分为“并行式”和“升级式”两种模式。
    “并行式”创业板市场是指创业板市场作为与主板平行的市场而设立,它与主板有什么区别主要在于上市条件的高低,而没有主板与创业板的升级转换关系。这种模式以新加坡的SESDAQ市场和马来西亚的创业板市场为代表。
    “升级式”创业板市场是作为主板的预备役来进行资金融通的。该市场除负有满足创业企业筹资需要的责任外,还负责为主板市场提供好的新鲜资源。在创业板上市的中小微型企业运作一段时间后,通过自己实力的壮大,达到标准后即可升级到主板市场挂牌买卖。这种模式一方面促进了上市企业的进步,其次对资本市场的整体稳定和成熟起到好用途。伦敦证券交易平台的人工智能M市场使用的就是这种模式。
    通过对以上国家和区域创业板市场设立模式的比较研究,大家觉得,结合国内的具体状况,中国创业板市场的模式选择需要看重以下几方面内容:
    1.创业板市场的市场定位。在国内设立的创业板市场应与主板市场形成如何一种关系,是打造一个独立型的市场还是附属型的市场?为了满足国内经济改革和产业转型的客观需要,进一步健全国内资本市场结构,大家觉得国内的创业板市场,应该是在现有些主板市场以外所打造的一个有着独立的运行规则、独立的进步目的、独立的服务对象、独立的上市基准和独立的买卖机制的独立型股票市场,从而有效避免主板市场的种种不足,使创业板市场真的打造在市场化、国际化的基础之上。
    2.创业板市场的服务方向定位。国内的创业板市场是应单纯服务于高科技企业还是综合服务于各类型型的中小型企业,这是创业板市场自己定位的核心。大家觉得,把创业板市场的服务对象局限在高科技企业上,虽然有益于加快高新技术企业的进步,但却不利于不同行业的企业在市场上角逐,不利于形成整个社会的市场筹资体系。而且单纯地为高新技术企业服务还会使行业风险过度集中,导致市场结构过于单一,不利于发挥资本市场在行业之间和企业之间通过资本转移而形成的资源配置和优化功能。因此,国内的创业板市场应定坐落于为各类型型的中小型企业提供筹资服务,以大力推进国内新经济的进步、有效解决中小微型企业尤其是高新企业的资金瓶颈问题。
    3.创业板市场的市场结构。NASDAQ市场和日本的创业板市场采取的都是分体式结构,前者分为“全美市场体系”和“小市场体系”,后者区别“普通企业板块”与“增长企业板块”;其他国家或区域的创业板市场则大多是一体式结构,即整个创业板市场有一个统一的上市基准。从国内的实质状况出发来看,现有些金融体系不完善,市场化的筹资体系不完整,而需要进入创业板市场的企业海量,证券交易平台相对较少,因此在设立国内的创业板市场时需要要考虑到企业规模和风险程度的差别。大家建议国内的创业板市场采取分体式结构,这种结构不但有益于形成国内资本市场的层次结构和完整体系,而且也有益于不相同种类型的投资者依据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在投资时进行选择。
    4.创业板市场的上市机制。现在国内主板市场使用的发行上市机制为核准制,而国际创业板市场一般使用注册制。大家觉得在创业板市场设立初期,可以继续推行核准制,但伴随创业板市场渐渐进步成熟,其上市机制应逐步过渡为标准制,以促进资源的合理有效配置,减少上市企业的经营风险和整个股票市场的系统性风险。
    5.创业板市场的监管体系。从法律规范上来讲,针对国内证券市场的具体特征,大家觉得应不断加大法制建设,完善有关配套的法规体系,形成一整套支持和保证创业板市场与上市公司成功运作的规范环境和其他配套性的环境,以促进市场运作的规范化和规范化。从风险防范角度来看,因为创业板市场的整体风险较高,大家需要完善相应的风险防范体系,健全风险监控机制,以实行有效的风险防范、控制、转移和避免。鉴于创业板市场的公司规模小于主板市场的上市公司,企业进步的不确定性和技术风险、市场风险及经营风险较大,因此严格对创业板市场企业的监管和市场监管看上去尤为必要。对于创业板市场不只需要使用更为严格的财务标准,而且需要强化上市公司在公司治理结构等方面的行为准则、运作标准和运作水平的监管,提升创业板市场的透明度,强化上市企业的信息公开披露规范,以有效防范和解决市场的系统风险,促进市场规范、稳健和高效运作。
    市场准入比较
    第一对全球创业板市场的上市条件进行比较。
    1.NASDAQ的上市条件
    2.欧洲创业板市场的上市条件
    NASDAQ全美市场体系上市最低需要
    项目发起上市 持续上市
    选择一 选择二 选择三选择一&二 选择三
    净有形资产[1] 600万1800万未提需要400万 未提需要
    市值[2]75万50万
    总资产 未提需要 未提需要或75万未提需要或50万
    总收入75万 50万
    税前收入(最新财政年度或100万 未提需要 未提需要 未提需要 未提需要
    前三个财政年度中的两个
    公众持股量(股数)[3] 110万股 110万股 110万股75万股 110万股
    经营年限 未提需要 2年未提需要 未提需要未提需要
    发行市价800万1800万 2000万500万1500万
    每股最低递盘价 5 55 15
    股东人数(持股达100万
    股及以上)400名400名 400名400名400名
    做市商数 3名3名 4名2名 4名
    公司管治管治 管治 管治 管治 管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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