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增加农民收入是全方位建设小康社会的要紧任务。需要高度看重农民收入问题,把想方设法增加农民收入作为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基本目的。本文剖析了农民收入差距的近况、影响农民收入增加的制约原因,提出了增加农民收入的基本思路。
党的十六大指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进步,建设现代农业,进步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是全方位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提升农村购买力水平,是城乡经济良性循环,全方位建设小康社会的要紧任务。因此,需要正视城乡收入差距态势,并关注其对全局的影响,要采取有效的手段,努力增加农民收入,本文对这个问题进行探讨。
1、增加农民收入是全方位建设小康社会的势必需要
农民收入是农村经济进步的基础,也是农村经济进步的晴雨表。农民负担是指农民向国家、集体和社会免费支付和承担的所有成本、实物、劳务和重压的总和。农民负担问题不止是一个重大的经济问题,也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和社会问题。农民收入的增加是党的农村政策可以顺利贯彻实行的最重要原因。实践证明,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真心实意地为农民增收而努力,才能为农村小康打下基础,才能达成农村稳定,才能进步农村各项社会事业,才能取得农民群众的拥护与支持。同时,农民收入能否增加,也是农村党群关系、干群关系是不是密切,社会治安情况是不是好的重点。
要达成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进步的目的,需要扩大市场有效需要,拉动经济增长。扩大市场有效需要要扩大国际市场的有效需要,扩大国内市场的有效需要。启动广阔的农村市场是促进国内经济走出低谷的强劲动力源。发展农村市场重点在于增加农民收入,通过农民购买力的提升来释放农村市场的巨大潜力。因此,增加农民收入对于目前扩大内需,发展国内市场,促进整个国民经济良性循环和城乡关系的良性互动,达成国民经济的可持续进步,具备十分要紧的现实意义。
农民收入增加缓慢已严重干扰了改革和进步的进程。保证农商品的有效供给和农民收入的不断提升是进步农业和农村经济的两大基本目的,从农业进步的最后目的看应是增加农民收入,改变农民生活。目前,农业进步进入了新阶段,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有了非常大的提升,农商品供给全方位短缺的情况已基本结束,农民收入目的的重要程度日益突出。改革开放以来,农民收入水平不断提升,但自从1985年改革重点转移到城市后,城镇居民收入提升速度不断增加的同时,农民收入增加的速度却逐步放缓,城乡收入差距逐步扩大,同时,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失调,农村市场经济进步滞后、农民负担过重、农村贫困等矛盾并未得到根本解决,直接影响到农民收入的增加。怎么样在新的进步阶段增加农民收入,已成为每个方面关注的焦点。
农民收入不断增加直接影响农村小康建设的进程,追求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是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进步的主要目的之一。农村经济进步的两个目的,其一是增加农副商品的有效供给,其二是增加农民人均纯收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假如农民收入预期不好,就不愿扩大农商品供给。因此,达成增加农商品有效供给的目的,需要使农民收入可以稳定增长。国内对农商品供给目的历来都非常看重,而对农民收入目的则看重不够。农民收入问题不只关系农村的改革、进步和稳定,而且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进步的全局。农商品供给能力的推广,假如不可以给农民带来便宜,得之不易的供应求购平衡局面就会发生逆转;农民购买力不提升,扩大内需的方针就达不到预期的成效;农民的投入和积累能力不强,国内农业就很难适应日趋激烈的国际市场角逐;农业和农村经济不可以平稳发展,国民经济的好形势就很难维持。需要高度看重农民收入问题,把想方设法增加农民收入作为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基本目的,并放在整个经济工作的突出地方。
2、农民收入差距的近况剖析
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中国农民人均收入从1978年的134元提升到了2000年的2253元,接不变价格计算,每年平均增长7.43%,收入水平大体上有了大幅度提升。但分阶段看,农民收入增长速度呈现阶段性递减趋势。1978-1984年,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每年平均增长17.7%;1985年-1988年4.9%;1989-1991年国民经济治理整顿期间仅1.9%;1992年-2000年为4.6%。尤其是1997-200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连续四年降低,分别比上年降低4.4、0.3、0.5、1.7个百分点。增长率从1996年的9%降低至2000年的2.1%。农民收入增幅连续四年降低,这是改革开放以来的首次。20多年来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呈拉大态势。1983-1990年,二者收入比由1980年的2.5∶1缩小为2.2∶1,最高为2.29∶1,最低为1.84∶1,此为缩小阶段。1991-1995年,差距明显高于前一阶段,除1991年为2.4∶1以外,其余年份均在2.5∶1以上,其中1993、1994年分别高达2.80∶1、2.86∶1,此为飞速扩大阶段。1996-1999年,差距比前一阶段有所缩小,但除一个年份略低于2.5∶1以外,其余年份均在2.5∶1以上,明显高于80年代。
在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拉大的同时,税费以外的农民负担也看上去过重。农民在交纳法定税费后,仍不可以按自己意愿安排剩下的所得收入。尽管国家一再三令五申禁止向农民乱收费、乱摊派,禁止搞不符合农民经济条件和意愿的"形象工程"、达标项目,但事实上有些地办法定以外的收费名目不少,其中不少项目数额还比较大。
农民收入中收入差距扩大的现象较为紧急。从区域差距上看,全国一半以上的低收入农村人口集中在中西部区域,东部区域农民收入多于中部,中部区域农户收入多于西部,差距呈扩大趋势,据农村住户调查,按经济地带分,1980年东部、中部和西部农民纯收入之比为1∶0.82∶0.79,1985年为1∶0.84∶0.69,1999年为1∶0.68∶0.51。1980年东部与西部农民人均收入比为1∶0.77,1985年为1∶0.67,1999年为1∶0.65。从收入分配情况看,总体的基尼系数1978年由0.2124上升至1999年的0.3361。假如从局部来看,基尼系数已突破0.4的警戒线。从城乡差距看,伴随1985年后改革重心向城镇转移,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先缩小后扩大。从农民的就业选择看,纯农业的收入低于非农业户和兼业农户,粮食主产区农民的收入常见不高,这部分农户基本上是中低收入户。
农民收入分布的一个显著特征,是在平均收入水平不高的首要条件下,低收入人口比重相当大。据农业部统计,以村为单位,1999年人均收入1000元以下的有8326.7万人,占农村人口的9.4%。这类数据了解明,现在农村有所1/3人口的月薪在125元以下,其中约有1.2亿人口月薪不足或只有100元。据国家统计局农调总队对67000农户的抽样调查询,1999年,人均收入1000元以下的占13%,1000-1300元的占10.8%,1300-1500元以下的占8.1%。三部分合计占被调查户的31.9%,其中年收入不足或只有1300元的比率为23.8%。
加入WTO后,在国际农商品价格的冲击下,国内的农商品价格将会进一步降低,这样不利的价格形势,将会使农民收入增长雪上加霜。农民即便年年丰产,也难达成收入的增加,假如不采取有效手段,"没粮受穷,有了粮也受穷。""有粮卖不出去,卖出去也得不到钱,也卖不出好价格"的现象将会不断上演,这说明农民增收的形势很严峻,农民收入降低或相对降低不只紧急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而且关系到食品安全和社会稳定问题。农民收入增长持续走低,抑制了农村消费,成为影响国民经济可持续进步和社会稳定的原因,成为制约国民经济进步仍至达成第三步策略目的的重大问题。
3、影响农民收入增加的制约原因
农民负担过重使农民经济行为能力减少,对收入预期降低,从而致使产业和农村经济进步缺少后劲。农民负担过重,对农民收入目的的达成产生了消极影响:第一是紧急侵犯农民的切身利益。直接致使农民收入水平的降低,影响了农民物质文化生活质量的提升,从根本上挫伤了广大农民从事农村经济活动的主动性、创造性。第二是很大削弱了农民的积累能力,致使农业进步后劲不足。现在,国内农业生产的进步,主要还是靠农民自己的投入来达成的,农民负担过重会使农户家庭的生产性积累大大降低,致使农民无力进行农业再生产投资,农业进步资金日趋匮乏。最后,农民负担过重使农民收入预期悲观,各项经济政策的实行遭到影响,以上这类,都削弱了农业持续稳定的进步,也使农村非农产业的进步和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遭到制约,使农民收入遭受严峻挑战。
(一)农民收入结构方面的原因
目前农民人均收入的来源和结构已发生了非常大的变化。收入较以前增多了,但无论如何增加,增加多少,农民收入的构成主要包含两个部分,一是种植粮食等主要农商品获得的农业收入,二是农民从乡镇企业获得的收入、外出打工得到的劳动报酬收入与家庭经营2、三产业得到的收入,这一部分收入大家称为非农业收入。近几十年来,这两部分的收入占农民纯收入的比重已不断上升,从1985年的18.4%上升到1999年28.52%,增加了十个百分点。而同期种植业和畜牧业的收入比重分别从48.15%和11.16%降低到39.91%和7.14%。这表明目前农民收入的非常重要的增长部分主要靠非农业,而不是种地,这是事实,也预示着以后农民收入增长的进步方向。然而近年来,农民收入增长放慢,主要在于非农业就业机会的降低,以前作为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主途径的乡镇企业,受国内外经济环境的巨大变迁、企业经营者等很多原因的影响,乡镇企业破产到闭日益增多,农民从乡镇企业获得的劳务收入的增长速度在渐渐减慢,不同程度地影响了农民收入的增加。
农民负担过重,导致农民实质收入降低,现在有些地方的农民负担占到人均纯收入的10%以上,个别地方甚至达到20%以上,大大超越了国家明文规定的不能超越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的规范。乡镇政府增加农民负担的方法主要有两种:一是巧立名目,欺上瞒下,多收多征。二是肆意不真实提升农民纯收入水平,以达到既能够增加统筹提留基数,又可以成为基层领导的政绩的双重目的。因而有些地方不真实上报的农民纯收入比实质值高出一倍以上。如此做表面上好像解决了乡镇一级基层政府职员庞大、机构臃肿,管理本钱过高的问题,事实上已经成为农民负担加重的直接因素。
(二)城乡分割的二元结构限制了农民增收的途径
以城乡相互封闭、内部自我循环和严禁乡村人口流向城市为突出标志的城乡二元经济和社会结构,是国内农村经济问题的主要症结所在,也是农民收入途径拓展的最大障碍。1、从经济结构来看,为了保证人民生活和工业扩张对农商品的基本需要,政府强制干涉农业生产活动,限制甚至禁止农村工业和商业等非农产业的自然进步,把农业生产局限于种植业,尤其是粮食生产上,这不只割断了农村内部产业间、城乡产业间的自然联系,而且人为地减少了农业生产的比较利益,抹杀了农民增产增收的积极性。2、从社会结构来看,二元户籍规范及粘附其上的二元社会福利规范的存在,在城乡之间筑起了一道坚厚的壁垒,限制了农村劳动力向城市的正常流动,剥夺了农民推荐现代工业、城市文明和社会福利待遇的权利,拉大了城乡收入差距,导致了城乡进步的两极分化。尤其是近年来城市居民下岗失业职员增加,很多城市颁布了限制用农业工的政策,清退农民民工回乡,使得农民进城就业的困难进一步加强,农民就业问题愈加尖锐化。
(三)农业投资不足
1.农业投资需要重压大,供需矛盾较为突出。在向现代农业转变的过程中,经济结构调整、农业产业化的推行、小城镇建设、反贫困、农业科技推广、西部农业开发等,都需要很多的资金。目前国内农业投资的主体主要有:政府、农民、集体合作组织、银行和有关企业。农业投资具备风险大,投资报酬率低等特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本的趋利性使投资流动方向的价值导向性明显,农业所需资金没办法得到保障。在投资主体中,有能力对农业投资方向进行干预的主如果政府。因为国家财政能力仍不雄厚,与国民经济全局进步的需要,政府财政用于农业进步的份额从相当长时期看仍是十分有限的。
2.农业资金非农化现象较为紧急。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趋利行为,使农业资金的流向发生了变化,支农资金从中西部区域流向东部发达区域,从农业流向2、三产业。一方面农业资金投入量不足,资金供应求购制品非常大;其次,农村资金沉淀流失,分散的现象都很紧急。财政支农资金不到位;农村信用社进城、银行向农村下伸网点,只存不贷;在资金分配和用的各环节中截留、挪用,在资金用过程中受利益调节导致的趋利性分流,农村资金重新流入城市和非农业的逆向式分流等表现形式。从全国金融机构年终的统计报表可以看出,真的进入农村的资金数目是很有限的。大多数资金不下乡,甚至不到中小微型企业,更不需要说到农户。从目前来看,农民收入主要还是源于家庭经营中的农业,因为农业资金非农化的存在,使本来有限的农业资金愈加降低,农民享受不到进步农业的回报。
3.农民投资能力有限。家庭联产承包制的推行,使农民获得了生产与经营的自主权,形成了双层经营的模式。长期以来,双层经营中,"分"的部分强调过多,"统"的部分强调不足,或是对"统"的经济功能强调不足,村与乡集体常见存在积累不足,加上政府支农资金到位率不理想,农民事实上成为中国农村经济微观投入的主体。农民小规模和分散式的经营方法,决定了农民投资的能力是十分有限的,只能集中在短期投资上,主如果当年生产成本的支出,包含化肥、农药、种子、地膜等,从再生产角度看,这类主如果保持简单再生产,对于扩大再生产所需的中长期投资,包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市场建设、农村科技、教育、文化和卫生体系的打造等,靠农户是没办法胜任的。近年来,因为农民收入增长速度继续放缓,农民的收入预期不高,扩大再生产的积极性不高,农民增长的收入大多数流向了生活范围,生产性投资降低,这类使农民收入增长遇见了非常大的挑战。
(四)农村市场发育程度较低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村市场关系到农商品和农村生活用品的流通。农村生产要点的配置,在农民收入的达成与用方面起到直接用途,并对收入的形成与分配和用具备非常强的关联影响。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应该说,农村市场建设获得了巨大收获,但在新的进步阶段,农村市场仍有很多不足之处,制约了农民收入的增长,主要表目前:1、农商品流通途径不畅,环节过多,导致流通本钱升高,农民在经济日常利益损失紧急。在市场疲软的形势下,农村特产税的征收标准、市场管理费及公路运输的收费等没非常不错地进行调整,农户生产本钱降不下来,非常难确保生产的持续性;2、作为市场买卖基础的产权规范仍不完善。农民作为市场主体,并未真的拥有独立的受法律保护的产权,表目前:农民生产经营自主权仍未得到充分尊重,对农民不适当的摊派、打白条、打绿条等现象时有发生,伪劣农资坑农现象时有出现。3、市场机制运用的成效不理想。在供应求购机制方面,在农商品相对过剩的状况下,以市场调查和预测为指导的结构调整和农作物品种改良等工作进展都相当缓慢。在角逐机制和价格机制方面,农资价格与水平的市场调控不力,农民对农资价格的水平管理的混乱建议较大。运用成效不理想,农商品的价值达成有困难,农民在增收方面遇见了困难。
(五)农业科研体制不合理,农商品科技含量低
目前农商品品种单1、品质低劣、结构性剩余等问题的出现,客观上制约了农民收入的增加。农商品的科技含量低,农业科研及其推广体制不可以适应农业和农村经济进步的需要。这表目前:1、农业科研及其推广与农业生产长期各自为政、相互脱节很难发挥整体优势。农业科研职员对农业科技的需要,缺少充分知道,其科研成就总是难以满足农业生产的需要,农业科技推广部门也没对科研成就进行有效的推广。2、农业科研目的单1、结构不合理。以往农业科研的目的主如果提升农商品单产、增加农商品总量,伴随大家生活质量的提升,它已不能满足大家对农商品多元化、优质化的需要。同时,大部分科研集中在产中阶段,产前、产后科研力量薄弱,导致农商品加工、贮运、保鲜等可大幅度提升农商品附加值的科研成就紧急不足。3、国家对农业科研投入不足,农业科技总体水平低。世界各国政府对农业科研的投资占农业GDP的比重平均为1%,有的发达国家超越5%,进步中国家0.5%,而国内仅为0.2%。科技对农业增长的贡献率国内为40%,也大大低于发达国家60-80%的水平。4、农业科研成就转化慢,转化机制尚未真的形成。国内每年都有一大量水平较高、数目可观的农业科研成就,但科研与经济结合不紧密,科研成就适用于企业或农户的少,转化为规模生产、达成产业化的更少,导致科研成就闲置、浪费,不可以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
(六)农业的弱质性
农业的弱质性决定了农民增收的艰难性。农业的弱质性是指农业是一个弱质产业,在市场经济中处于劣势地位,主要表目前:一是国内农业虽有了长足的进步,但还不是一个真的意义上的现代产业,农业的产前和产后部分仍被其它产业所控制,农商品生产在市场角逐中处于相对被动地位,农民收入风险大,尽管农业产业化在尽力解决这一矛盾,但现在效果有限,而且在西部区域农业产业化真的获得实效的并不多见。二是农商品尤其是主要农商品(如粮食类等)需要价格弹性非常小,农民非常难在价格波动中把握市场,得到好处。长期以来,政府靠提升农商品回收来提升农民收入水平,调动农民农业生产积极性,但从现在各方面状况看,农商品价格上扬的空间几乎没了。三是大多数农商品是生命体,不耐久贮,保管成本高。同时,农业生产受自然气候影响非常大。
(七)农民组织化程度低,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完善
农民组织化程度较低,农户的分散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之间缺少有效的组织形式和宏观指导,缺少真的代表农民利益的组织机构,农民与政府和社会的对话地位非常低,形不成对损害农民利益行为的抗衡力量和制约机制。农户的供给对市场价格影响甚微,而作为需方的国家或农商品加工和流通机构却组织严密,这种非对称性致使农民利益受侵害,农民组织化程度低在相当程度上表明农村基层民主规范不够健全。
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完善主要表目前:产前环节信息互联网不完善,水利、交通、电力等设施薄弱;产中环节主如果农技推广体系不完善,农业保险难以满足需要;产后环节主如果没打造较稳定的产后服务保障,包含农商品的加工与贮藏水平低,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打造刚起步,农村小城镇建设水平滞后等。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还表目前进步不平衡、区域间差异大、服务内容单1、服务互联网不完善、缺少政策和法律支持等方面,这类对农民收入目的的达成是非常不利的。
4、增加农民收入的基本思路
增加农民收入需要彻底纠正过去长期形成的重工轻农思想,切实把农业放在整个经济工作的第一。就"三农"进步本身而言,需要跳出过去那种就农业论农业的思维定势,要把增加农民收入问题纳入到国民经济进步的整体来统筹安排。同时,还要遵循"十五"期间国内农业和农村经济进步的总体思路,以推进经济结构调整为主线,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根本出发点和归宿点,大力转变农村经济增长方法,不断提升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整体素质和效益,满足全方位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
第一,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进程。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进行策略性调整,是中国农业和农村经济进步的势必需要。也是增加农民收入的根本渠道。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要面向市场,依赖科技,不断向生产的深度和广度进军。
优化品种结构,着力进步优质、专用、无公害农商品,全方位提升农商品水平,是提升农业素质和效益的重点,也是适应国内需要变化和国际市场角逐的需要。农业是一个与自然条件密切有关的产业,不一样的农商品只有在适合土壤气候条件下才大概得到理想的品质和产量。目前要总结经验,调整思路,发挥各地优势,让农业生产在最适合的条件下进行,使农业资源得到合理借助。东部区域和大中城市郊区要加速进步高科技农业、高价值农商品和出口创汇农业,沿海区域要尽快基本达成农业现代化,积极参与国际角逐,努力扩大农商品在国际市场中的份额。中部区域充分发挥粮食生产优势,优化粮食品种和品质结构,进步加工转化和产业经营,把粮食产业做优。要强化产品粮、加工专用粮和饲料粮生产基地建设,进步优质专用和无公害农商品,达成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西部区域要加强进步还林(草)节奏,进步特点农业、生态农业和节水农业,在搞好基本农田的基础上,把广种薄收的农田和山坡地退出来,封山绿化,植树种草。如此,既能够改变环境,又可以发挥生物资源和气候资源多样的优势,有益于使西部经济进入良性循环。
第二,加快农村财税体制改革,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农村财税体制改革是从分配上理顺国家、集体、农民三者的利益关系,使用方法治的办法,靠规范来规范农村的分配行为,是保护农民利益、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举措。1、积极推进农村税费改革。通过把农民承担的提留统筹费改为农业税及其附加,取消乡统筹费,逐步取消统一规定的劳动积累和义务工,取消农村教育筹资,取消屠宰税,调整农业税政策和农业特产税政策,改革村提留征收和用方法,把是农民合理负担的"费"改为"税",将政府与农民的利益分配关系通过税收体现出来,从规范上为解决农民负担问题提供法律保证。2、加快农村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农村税费改革成功与否,非常大程度上取决于乡镇机构改革能否到位。要精简乡镇机构和职员,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乡镇政府要从过去直接抓生产经营、催种催收,转到落实政策、行政执法、提供公共服务上来。同时,适度撤并乡镇,可将一些交通便捷,管理面积不大,人口不多的乡镇进行适度的撤并,形成肯定的管理规模。村组要降低补贴干部人数,村干部尽可能交叉任职,村民小组长尽可能由村干部兼任。从而达到降低管理机构、精简职员的目的,减轻财政的重压和农民的负担。3、调整和健全乡镇分税制财政体制。根据财权与事权相对应的原则和分税制管理体制的需要,科学界定乡镇政府的职能和事权范围,合理划分乡镇财政的收入支出范围,打造"以收定支"的新机制,从源头上堵住按需而征、随便加重农民负担的口子,将过去乡镇各部门"自收自支"的不规范化管理变为财政部门统一收取、统一拨付的规范化管理。
第三,进步非农产业,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伴随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升,人均极少的耕地面积,只须少数人种植就能了,很多的农村劳动力需要走出家门。要加快剩余劳动力流动和转移,降低农村人口,增加农民收入,要引导乡镇企业进行结构调整和体制革新,大力进步农商品加工业、环保产业与高科技产业。并以传统优势产业为基础,继续进步其它劳动密集型产业,吸纳更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要以西部大开发为契机,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在西部省际间流动,达成中国人口东部、中部、西部呈正态分布和经济社会协调进步。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应分为两步推行,第一步,即现在正在推行的农村剩余劳动力由农村转移到2、三产业,这只不过职业上的转变阶段。因为这个时候的农民没完全割断同土地的联系,职业的转变还不够彻底,会随时大概打道回府。第二步,农村剩余劳动力不只在职业上,而且在居住地上也由农村转移到城市,并让那些能独立谋生且有生活来源的主要在城市或城镇从事2、三产业的农民流动工彻底脱离农村,变农民身份为市民身份,不只有益于提升转移人口的收入水平,而且也有益于提升农业劳动生产率,增加农民的收入。
第四,在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中,应当废除城乡隔离政策。在户籍规范上,废除二元户籍规范,实行城乡一体化的户口登记规范和居民身份证规范,尽快将户籍规范的改革从中小城镇扩大到大中城市,撤除人为的樊篱,万众一心推倒"户籍墙"。公民的居住和迁徙自由作为公民的一项基本人权,广泛地被世界各国法律与国际组织所同意。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明确规定:"合法处在一国领土内的每个人在该领土内有权享受迁徙自由和选择住所的自由"。早在1954年新中国的第一部宪法中,也曾赋予了公民如此的权利。但1958年颁布的《户籍登记条例》取消了迁徙自由的规定。应恢复公民的居住和迁徙自由权,废除限制农民进城的《户籍登记条例》,拟定和颁布确保公民居住和迁徙自由的新《户籍登记法》。
第五,加大农业科研及其推广,优化农商品品种与品质。伴随国内主要农商品供应求购形势的根本性变化,农业角逐优势的发挥程度愈加取决于农商品的多元化、优质化程度,取决于农商品的加工增值程度。因此,需要下大力气从体制与机制上切实解决科教兴农、科技成就转化、科技产业化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化农业科研体制改革,加强农业科研投入,打造农业科研革新体系。实?quot;科教兴农"策略,努力提升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达成农业增长方法的根本转变。